禁忌
1. 对维生素 A 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2. 孕妇禁用。
3. 急性或亚急性皮炎、湿疹类皮肤病患者禁用。
生产厂家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经济开发区中都大街南首西侧
成分
本品每克含维 A 酸 0.25 毫克。辅料为 : 十六十八醇、白凡士林、液状石蜡、丁基羟基苯甲醚、十二烷基硫酸钠、甘油、羟苯乙酯、依地酸二钠、无水亚硫酸钠。
注意事项
1. 用药部位避免日光照射。
2. 儿童慎用。
3. 不应大面积使用。
4.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5. 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育龄妇女用药期间严禁受孕。
6.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7.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 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8. 用于治疗痤疮,起初数周可暂加剧,仍应继续治疗 6 周以上才能达到最大疗效。
9. 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刺激或脱屑,不宜用于皮肤皱褶处。
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用药部位可能发生红斑、肿胀,脱屑、结痂、色素增加或减退。 偶见不良反应。
相互作用
1. 与光敏感药合用有增加光敏性的危险。
2. 与肥皂等清洁剂、含脱屑药制剂(如过氧苯甲酰、雷锁辛、水杨酸、
硫磺等)、含乙醇制剂,异维 A 酸等共用,可加剧皮肤刺激或干燥,
因此必须慎用。
3.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药理
本品可促进表皮细胞更新,调节表皮细胞增殖和分化,使角质层细胞疏松而容易脱落,有利于去除粉刺,并抑制新的粉刺形成。
药物毒理
本品可促进表皮细胞更新,调节表皮细胞增殖和分化,使角质层细胞疏松而容易脱落,有利于去除粉刺,并抑制新的粉刺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