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1.对本品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尼莫地平与利福平联合应用会显著降低尼莫地平的疗效,因此尼莫地平禁止与利福平联合应用。
3.口服尼莫地平与抗癫痫药苯巴比妥、苯妥英或卡马西平联合应用显著降低尼莫地平的疗效,因此禁止联合应用。
4.用于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对于肝功能严重不良的患者,特别是肝硬化患者,由于首过效应和代谢清除率减少,可能使尼莫地平的生物利用度增加。因此肝功能严重
不良的患者禁用(例如肝硬化)。
成分
化学名称: 2,6-二甲基-4-(3-硝基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2-甲氧乙酯异丙酯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如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肾小球滤过率小于20毫升/分钟)、严重的心功能不全时应定期随访检查。
2.使用本品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时,虽然未显示应用尼莫地平与颅内压升高有关,但推荐对于颅内压升高或脑水肿
患者应进行密切的监测。
3.低血压患者(收缩压低于100毫米汞柱)须慎用。
在不稳定心绞痛患者中或者在急性心肌梗塞患者患病的前四周之内,医生应当权衡潜在的风险(例如,减少冠状动脉灌注和心肌缺血)与收益(例如,脑灌注的改善)。
4.使用本品可能出现的头晕会影响操作(驾驶)和使用机械的能力。
5.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尼莫地平片。
6.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不良反应
作为尼莫地平注射液预先使用后的继续治疗,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
按照CIOMSⅢ 类别的频率(安慰剂-对照研究:尼莫地平N=703;安慰剂N=692;无对照研究:尼莫地平N=2496;截止至2005年8月31日),基于临床研究的药物不良反应如下:
使用尼莫地平治疗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和老年性脑功能障碍的不良反应(ADR)的报告频率总结于下表中。在每一个频率组中,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按递减顺序排列。
频率被定义为:
十分常见(≥ 1/10),
常见(≥ 1/100且<1/10),
少见(≥ 1/1,000且<1/100),
罕见(≥ 1/10,000且<1/1,000),
非常罕见(<1/10,000)。
详见说明书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对于孕妇尚无足够的研究。拟在妊娠期应用本品时,必须依临床的严重程度审慎权衡利弊。
哺乳期:
尼莫地平及其代谢物能进入人类乳汁中,浓度与母体中血浆浓度的水平相同。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避免喂哺婴儿。
体外受精:
个别体外受精的案例中,钙拮抗剂与精子头部的可逆生化改变有关,可能导致精子功能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