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
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其化学名称为:(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1-乙酰氧基乙酯。
注意事项
对青霉素或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应特别加以注意。
与其他抗菌药物相同,使用头孢呋辛酯会引起念珠菌的过度生长,长期使用会引起其他非敏感性细菌的过量繁殖(如肠球菌和艰难梭菌),需中断治疗。
接受抗菌药物治疗有引起伪膜性结肠炎的报告,其严重程度包括轻度至危及生命不等。因此,对于患者在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中或治疗结束后出现的腹泻,应考虑诊断是否正确。如果出现持续或严重的腹泻,或者患者出现腹部绞痛,应立即停止治疗,并对患者作进一步检查。
建议对服用头孢呋辛酯的患者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或己糖激酶法监测血糖水平。服用头孢呋辛酯对采用碱性苦味酸法测定的肌酐结果无影响。
用头孢呋辛治疗莱姆病,发现有赫氏反应(Jarisch-Herxheimer reaction)。这是头孢呋辛对引起莱姆病的病原菌(如:伯氏疏螺旋体)的杀菌活性所致。应告知患者,上述反应是服用抗菌药物治疗莱姆病的常见反应,通常为自限性过程。
*仅适用于莱姆病
进行序贯疗法治疗时,将注射剂型改为口服剂型的时间取决于感染的严重程度,患者的临床状况以及病原菌的敏感性。只有在病人的临床状况明显好转时,才可改为口服用药。如果在注射治疗72小时之后,病人的临床状况无好转,则应重新确定病人的治疗方案。在开始序贯疗法治疗前请先参考头孢呋辛酯钠的有关使用说明。
对驾驶及操作机器的影响
由于本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当患者驾驶及操作机器时应谨慎使用。
不良反应
头孢呋辛酯引起的药物不良反应多数程度较轻,呈一过性。
由于大多数不良事件没有适用于计算频率的数据(如:没有相应的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来观察某种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故下列不良反应发生频率分级是估算得出的。另外,服用头孢呋辛酯导致的不良事件发生率可能会因适应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用以确定发生率从非常常见到罕见的各类不良事件的数据是从大规模临床研究中获得的。对于其他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如:发生率<1/10000的不良事件等),主要使用上市后监测数据且通常使用报告率而不是实际发生率。如果某种不良事件缺乏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数据,且某些情况下使用了临床研究获得的数据计算发生率,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根据与药物使用相关的不良事件发生数据来计算(由研究者进行评估)。
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定义为:
非常常见(≥1/10)
常见(≥1/100且<1/10)
不常见(≥1/1000且<1/100)
罕见(≥1/10000且<1/1000)
非常罕见(<1/10000)
感染和侵袭性疾病:
常见:念珠菌过度生长
血液和淋巴系统疾患:
常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不常见:Coomb试验阳性、血小板减少和白细胞减少(有时较严重)
非常罕见:溶血性贫血
头孢菌素类药物易被吸收到红细胞表面,并且与针对此类药物的抗体发生作用,从而造成Coomb试验阳性(这可干扰交叉配血),且在十分罕见的情况下引起溶血性贫血。
免疫系统疾患
过敏反应包括
不常见:皮疹
罕见:荨麻疹、瘙痒
非常罕见:药物热、血清病和速发过敏反应
神经系统疾患:
常见:头痛、头晕
消化系统疾患
常见:胃肠道紊乱、包括腹泻、恶心和腹部疼痛
不常见:呕吐
罕见:伪膜性结肠炎(参见【注意事项】)
肝胆功能失调
常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一过性肝酶(ALT[即SGPT]、AST[即SGOT]和LDH)水平增高
非常罕见:黄疸(主要为胆汁淤积性黄疸)、肝炎
皮肤及皮下组织疾患
非常罕见: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出疹性坏死松解)
参见免疫系统疾患
罕见间质性肾炎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平均年龄84岁)患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可延长至约3.5小时,因此应在医生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动物试验中未发现对胎儿的有害证据,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足够的资料,因此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孕妇方可慎用本品。
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