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禁用于任何不应缩瞳的眼病患者,如虹膜睫状体炎,瞳孔阻滞性青光眼等;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哮喘,急性角膜炎慎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毛果芸香碱。其化学名称为:4-[(1-甲基-1H-咪唑-5-基)甲基]-3-乙基二氢-2(3H)-呋喃酮硝酸盐。 分子式:C11H16N2O2·HNO3, 分子量:271.27
注意事项
1瞳孔缩小常引起暗适应困难,应告知需在夜间开车或从事照明不好的危险职业的患者特别小心。2定期检查眼压。如出现视力改变,需查视力、视野、眼压描记及房角等,根据病情变化改变用药及治疗方案。3为避免吸收过多引起全身不良反应,滴眼后需用手指压迫泪囊部1~2分钟。4如意外服用,需给予催吐或洗胃;如过多吸收出现全身中毒反应,应使用阿托品类抗胆碱药进行对抗治疗。
不良反应
眼刺痛,烧灼感,结膜充血引起睫状体痉挛,浅表角膜炎,颞侧或眼周头痛,诱发近视。眼部反应通常发生在治疗初期,并在治疗过程中消失。老年人和晶状体混浊的病人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会有视力减退。有使用缩瞳剂后视网膜脱离的罕见报告。长期使用本品可出现晶状体混浊。局部用药后出现全身副性反应的情况罕见,但偶见特别敏感的患者,局部常规用药后出现流涎、出汗、胃肠道反应和支气管痉挛。
相互作用
1本品与β受体阻断剂、碳酸酐酶抑制剂、β肾上腺能受体激动剂或高渗脱水剂联合使用有协同作用。2本品与拉坦前列素合用可降低葡萄膜巩膜途径房水流出的量,减低降眼压作用。3与局部抗胆碱药物合用将干扰本品的降眼压作用。与适量的全身抗胆碱药物合用,因全身用药到达眼部的浓度很低,通常不影响本品的降眼压作用。
药物药理
毛果芸香碱是一种具有直接作用的拟胆碱药物,通过直接刺激位于瞳孔括约肌、睫状体及分泌腺上的毒蕈碱受体而起作用。毛果芸香碱通过收缩瞳孔括约肌,使周边虹膜离开房角前壁,开放房角,增加房水排出。同时本品还通过收缩睫状肌的纵行纤维,增加巩膜突的张力,使小梁网间隙开放,房水引流阻力减小,增加房水排出,降低眼压。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要慎用本品,因患儿体重轻,易用药过量引起全身中毒。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