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对本品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禁止与替扎尼定、硫利达嗪、阿洛司琼、匹莫齐特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lOs)合用。如果使用本品治疗,应在:
-不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用2周后,或者-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利奈唑胺)停用1天后
应在停止服用本品至少1周后,再开始服用单胺氧化酶制剂。
禁止与匹莫齐特和瑞美替昂合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生产厂家名称
Mylan Laboratories SAS
生产厂家地址
Route de Belleville Lieu dit Maillard 01400 Chatillon Sur Chalaronne,France
成分
化学名称:(E)-5-甲氧基-4’-三氟甲基苯戊酮-O-2-氨基乙基肟马来酸盐。
注意事项
自杀/自杀倾向或者临床病情加重
抑郁症与自杀想法、自我伤害和自杀(自杀相关事件)的风险增加有关。这种风险直至病情明显缓解前都将持续存在。
自杀相关事件风险可能不会在治疗最初的数周或更长的一段时间内出现改善,因此对患者应该进行严密监控,直至观察到症状的改善。通常的临床经验认为,自杀相关行为风险在康复的早期阶段可能会升高。
马来酸氟伏沙明适用的其他精神疾病也可能与自杀相关事件风险的增加相关。此外,这些精神疾病还可能与重症抑郁障碍同时存在。因此,当对患有其他精神疾病的患者进行治疗时需要采取与治疗重症抑郁障碍患者同等的防范措施。
既往有过自杀相关事件的患者和在治疗前就有明显自杀倾向的患者产生自杀想法和自杀企图的风险更高。治疗期间应对上述患者实施密切监控。针对成年精神病患者抗抑郁药物治疗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进行的荟萃分析显示,在年龄低于25岁的成年精神异常患者中使用抗抑郁药物治疗时,其发生自杀行为的风险高于使用安慰剂者。
在药物治疗的同时,特别是在治疗早期或改变药物剂量后,应对患者(尤其是那些高风险患者)进行密切监控。患者(及其看护者)须对任何临床病情加重、自杀行为或想法、以及行为改变进行监察,一旦发生,立即就诊。
肝肾功能不全
对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降低起始剂量并密切监控。
偶有马来酸氟伏沙明治疗与肝酶升高有关的报道,通常伴临床症状。若出现此情况,应停止服药。
停用马来酸氟伏沙明后的撤药症状
停止服用马来酸氟伏沙明后通常出现撤药症状,尤其是突然停药后。在临床试验中,使用马来酸氟伏沙明者在停药后大约有12%病人出现了不良事件;安慰剂组患者停药后出现相应不良事件的比例目前尚不清楚。出现撤药症状的风险可能取决于治疗持续时间、用药剂量以及减药速率等多种因素。
据报道,最常见的撤药反应包括头晕、感觉失调(包括感觉异常、视觉障碍和电休克感觉)、激越和焦虑、易激惹、意识错乱,情绪不稳定、恶心和/或呕吐、腹泻、盗汗和心悸、头痛和震颤。一般情况下,这些症状都为轻度至中度;然而部分患者的撤药反应也可能是重度的。通常这些症状都发生在停药后的最初几天,但也有极少报道称这些症状出现在患者漏服药物后。
一般而言,这些症状都是自限性的,通常能够在2周内自行消失;但也有个体病例持续更长的时间(2-3个月,甚至更久)。因此建议根据患者需要,在持续数周或数月的时间里对马来酸氟伏沙明进行逐步减量。详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
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如下所示。它们可能与疾病本身有关,不一定与马来酸氟伏沙明相关。发生率估计值: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且<1/10)、偶见(≥1/1000且<1/100)、罕见(≥1/10.000 且<1/1000、十分罕见(<1/10.000)、频率不详(无法根据现有数据估计)。
详见说明书。
相互作用
和所有药物一样,有可能通过多种机制发生相互作用。
与抑制或被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代谢的药物潜在的相互作用:多种肝脏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都参与很多结构上截然不同的药物和内源化合物的氧化生物转化。关于氟伏沙明与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系统相互关系的现有认识大多来自健康志愿者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试验,还有一些体外试验的初步数据。基于氟伏沙明与这些药物中的某些(详细内容见本节中后面的部分)有显著相互作用,以及关于CYP3A4有限的体外试验数据,氟伏沙明似乎可抑制几种已知参与其他药物代谢的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的活性,如CYP1A2(如华法林、茶碱、普萘洛尔、替扎尼定)、CYP2C9(如华法林)、CYP3A4(如阿普唑仑)和CYP2C19(奥美拉唑)。
体外试验数据提示氟伏沙明是CYP2D6的一个相对较弱的抑制剂。详见说明书。
药物药理
药理作用
马来酸氟伏沙明的作用机制被认为与其在脑神经元中的特异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有关。体内和体外临床前研究显示氟伏沙明为5-羟色胺再摄取转运蛋白的强效抑制剂。
体外研究中,氟伏沙明与组胺、α-肾上腺素、β-肾上腺素、M-胆碱、多巴胺或5-HT受体无明显亲和力。对这其中一些受体的拮抗被认为与某些精神药物的镇静、心血管、抗胆碱能和锥体外系反应有关。
儿童注意事项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抑郁症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不推荐本品用于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抑郁症的治疗。
本品可用于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强迫症患者,详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应关注儿童和青少年的自杀相关行为和敌意的发生,严密监测患者自杀表现.
尚缺乏儿童和青少年用药对生长、成熟和认知行为发展的长期安全性数据。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常规每日用量与年轻患者相比无显著临床差异。然而,对老年患者上调剂量时,应相对缓慢,并应始终谨慎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
流行病学资料显示,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后期)使用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可增加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PPHN)的风险。在每1000例妊娠女性中可观察到约5例PPHN风险病例。在一般人群中,每1000例妊娠女性中有1~2例PPHN病例。除非孕妇的临床状况需以本品治疗,否则妊娠期间不应使用本品。
曾有个案报道称妊娠后期服用马来酸氟伏沙明,新生儿出现撤药症状。妊娠末暴露于SSRIs的一些新生儿出现喂养和/或呼吸困难、癫痫发作、体温不稳定、低血糖、震颤、肌张力异常、神经过敏、发绀、易激惹、困倦、嗜睡、呕吐、睡眠困难和持续哭闹,可能需要延长住院时间。观察数据表明,在分娩前一个月内暴露于SSRI之后,产后出血的风险增加(小于2倍)。哺乳
马来酸氟伏沙明可少量分泌至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禁用。生育
动物生殖毒性研究显示,本品可损害雄性和雌性的生育力。尚不清楚这一结果与人类的相关性。
除非患者的临床状况需以本品治疗,否则计划怀孕的患者不应服用本品。
药物过量
人体经验
全球范围内暴露于氟伏沙明的患者包括超过45,000例在临床试验中接受治疗的患者及全球上市销售期间大约50,000,000例患者(截止到2005年末)。在此类人群中报告有539例氟伏沙明蓄意或意外过量,其中55例死亡。
死亡病例中有9例被认为是单独使用氟伏沙明,其余46例是与其它药物联合使用。在非致死性药物过量病例中,有404例患者完全康复,5例患者出现用药过量引起的不良后遗症,包括持续性瞳孔扩大、不稳定步态、缺氧性脑病、肾脏并发症(与用药过量有关的创伤所致)、因肠梗阻导致结肠部分切除术以及植物状态。有13例患者的临床表现在报告时出现好转,剩余62例患者的结局尚不清楚。已知氟伏沙明最大摄入量为12,000mg(相当于2-3个月的药量),该患者已完全康复。但是摄入低剂量氟伏沙明如1,400mg也被认为与死亡有关,提示了预后存在差异性。
马来酸氟伏沙明过量的常见(≥5%)不良事件包括胃肠道症状(恶心、呕吐以及腹泻)、昏迷、低钾血症、低血压、呼吸困难、嗜睡以及心动过速。其它见于马来酸氟伏沙明过量(单次或多次用药)的明显体征及症状还包括心动过缓、心电图异常(如心搏停止、QT间期延长、Ⅰ度房室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以及结性心率)、惊厥、头晕、肝功能紊乱、震颤以及反射增强。
用药过量的处理
治疗方法包括处理任何一种抗抑郁药使用过量的常规措施。要保证气道通畅、足量给氧、通气并且监测心率及生命体征。建议使用常规支持及对症措施,不建议催吐。对于服药后不久或出现症状的患者,如果需要的话,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气道保护下使用大口径口胃管进行洗胃。
应使用活性炭。鉴于本品分布容量较大,强化利尿、透析、血液灌流以及交换输血法一般无效。尚未发现氟伏沙明的特效解毒药。要特别留意正在服用或近期曾服用过氟伏沙明并可能还服用了过量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在此情况下,三环类药物的原形和(或)其活性代谢产物的蓄积可能增加临床后遗症的风险,并延长密切医学观察的时间。
在处理药物过量时应考虑到有多种药物存在的可能性。
药物毒理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
氟伏沙明Ames试验、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体内微核试验结果为阴性。生殖毒性
雄性和雌性大鼠于交配前和交配期间、妊娠期间经口给予氟伏沙明(60、120、240mg/kg),120mg/kg或更高剂量可见生育力受损,表现为交配成功时间延长、精子数量降低、附睾重量降低和妊娠率降低:最高剂量组的着床和胚胎数量减少。生育力损害的无影响剂量为60mg/kg(以mg/m²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MRHD】的2倍)。妊娠大鼠于整个器官发生期经口给予氟伏沙明(60、120、240mg/kg),在120mg/kg或更高剂量下可见发育毒性,表现为胚胎-胎仔死亡增加和胎仔眼部异常(视网膜褶皱)发生率增加;高剂量下胎仔体重下降。发育毒性的无影响剂量为60mg/kg(以mg/m²计,约为MRHD的2倍)。
妊娠兔于器官发生期给药剂量达40mg/kg时(以mg/m²计,约为MRHD的2倍),未见对胚胎-胎仔发育的不良影响。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