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2.既往有何首乌或含何首乌制剂引起肝损伤病史者禁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生产厂家地址
吉林省榆树市刘家镇(长春五棵树现代农业产业开发区)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或粉末;味苦、微甘。
成分
熟地黄、何首乌、杜仲、鹿衔草、骨碎补(烫)、钩藤、葛根、三七、莱菔子(炒)。辅料为玉米淀粉、明胶空心胶囊。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超剂量服用;颈椎病病程长应遵医嘱服用,不宜长期连续服用。
3.老年人、肝生化指标异常和有肝病史者慎用。
4.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7.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8.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
1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监测数据显示,颈康制剂有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口渴、腹痛、腹泻、胃痛、胃胀、腹胀、非特异性粪便异常等表现。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报告。
3.全身性:乏力
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血压下降、心悸。
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耳鸣。
6.也有肝功能异常报告。
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