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如果患者出现肝功能不良的体征或提示性症状,如无法解释的恶心、厌食或疲倦、或黄疸、黑尿或无色粪便时,应当确认是否为肝源性的,并终止本品治疗(见不良反应)。在已有肝病的患者中进行的单剂量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盐酸特比萘芬的清除率降低 50%,在前瞻性的临床试验中未开展伴有慢性或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使用本品的研究,因此不做推荐。
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足 50 ml/分钟或血肌酐超过 300 μmol/l)应当服用正常剂量的一半。
体外研究表明特比萘芬抑制 CYP2D6 的代谢,因此,如果同时服用的药物的治疗窗较窄时,应该对接受主要由该酶代谢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β-阻滞剂、选择性 5 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以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B 型进行伴随治疗的患者,进行监测。(见药物相互作用)。
不良反应
出现频率估计:很常见 ≥ 10%,1% ≤ 常见 < 10%,0.1% ≤ 不常见 < 1%,0.01% ≤ 罕见 < 0.1%,非常罕见 < 0.01%。
一般而言,本品的耐受性好,副作用常为轻中度。最常见的是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降低,消化不良,恶心,轻微腹痛,腹泻),轻微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骨骼肌反应(关节痛,肌痛)。
不常见:味觉紊乱,包括味觉丧失,常常在停药后数周内可以恢复。
罕见:有报告与治疗有关的肝胆功能不良(实际为原发性胆汁淤积性的),包括非常罕见的肝衰竭(见注意事项)。
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严重的皮肤反应(如 Steven-Johnson 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和过敏性反应。如果有进行性的皮疹发生,应终止本品治疗。
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血液系统疾患如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或血小板减少症。
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脱发,尽管病因关系尚未确定。
老人注意事项
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副作用。开处方时,应当考虑到这一年龄组患者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的可能性(见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胎儿毒性及生育能力动物实验研究发现,无副反应。由于妊娠妇女中的临床经验非常有限,在妊娠期间,如果服药的益处不能超过风险,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以分泌至乳汁当中;因此口服本品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