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对该口服溶液的活性成分: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份过敏者禁用。 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 并且向医生咨询。 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 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 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因为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生产厂家地址
香港新界元朗工业村宏富街1&8号澳美制药中心
注意事项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据报道,目前已出现少数严重的皮肤损害病例,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与祛痰药(如盐酸氨溴索)用药时间相关。这些病例大多可由患者基础疾病的严重性和/或合并用药来予以解释。此外,在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或TEN的早期阶段,患者可能会首先出现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如发烧、身体疼痛、鼻炎、咳嗽和喉咙痛。这些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会产生误导,开始可能会使用咳嗽和感冒药进行对症治疗。因此,如果出现新的皮肤或粘膜病变,应立即就医,且作为预防措施,停止使用盐酸氨溴索。 12.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只有在咨询医生后,才可使用本品。 13.5ml本品含1.2g山梨醇,每日最大推荐剂量20ml含4.9g山梨醇。患有罕见遗传性果糖不耐症的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14.本品含薄荷醇,接触鼻粘膜时,在2岁以下儿童中可引发反射性呼吸暂停,和/或喉痉挛(Kratschmer反射)。因此,2岁以下儿童使用时,必须防止本品接触鼻孔或靠近鼻子。若出现任何上述症状,考虑到其潜在的严重后果,需立即就医。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使用可能产生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生或者医师
儿童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老人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