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人群
鱼鳞病,银屑病,苔癣类皮肤病,粘膜病及结蹄组织疾病
注意事项
1. 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
2.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3.治疗前后应定期监测肝功能。
4.应避免同其他潜在的肝毒性药物合并使用。
5.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
6. 禁与维生素A同服。
7. 酗酒者慎用。
8. 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光过度照射。
9.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10.如出现视觉障碍,建议及早眼科检查。
主治疾病
痤疮,角化异常性皮肤病,鱼鳞病,银屑病,苔癣类皮肤病,粘膜病
不良反应
1. 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脱屑、瘙痒、皮疹、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继发感染等;口腔黏膜干燥、疼痛、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浑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2. 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出血等;
3. 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4. 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5. 上述副作用与异维A酸引起的副作用相似,但相对较轻,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有关。
6. 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
7.药品上市后监测到肝功能损害病例。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相互作用
1.与异维A酸、与四环素类抗生素合用时,可导致“假性脑瘤”引起脑压增高,头痛和视力障碍。
2.与维生素A合用时,可产生维生素A过量的相似症状。
3.与甲氨蝶呤合用时可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增加而加重肝脏的毒性,维胺酯与异维A酸结构近似,亦应避免与上述药物同时使用。
药物药理
本品为维A酸衍生物,结构式近似全反式维A酸,作用机制与13—顺维A酸及芳香维A酸较相似;但副作用较全反式维A酸轻。口服具有调节和控制上皮细胞分化与生长,抑制角化,减少皮脂分泌,抑制角质形成细胞的角化过程,使角化异常恢复正常,抑制痤疮丙酸菌的生长,并有调节免疫及抗炎作用。
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过量服药可产生骨骼改变,如儿童骨骺盘的早熟融合。
药物毒理
本品为维A酸衍生物,结构式近似全反式维A酸,作用机制与13—顺维A酸及芳香维A酸较相似;但副作用较全反式维A酸轻。口服具有调节和控制上皮细胞分化与生长,抑制角化,减少皮脂分泌,抑制角质形成细胞的角化过程,使角化异常恢复正常,抑制痤疮丙酸菌的生长,并有调节免疫及抗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