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备案凭证编号
吉械注准20232090395
使用场景
该产品可促进局部血液循环、辅助消炎、消肿和止痛。用于肩周炎、关节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腰肌劳损、足跟痛、痛风性骨关节炎、膝骨关节炎、骨质增生、键鞘炎、骨性关节炎、滑膜炎、跌打损伤、扭挫伤的辅助治疗
注意事项
密闭、避光、阴凉干燥处贮存。运输中避免浸水、剧烈震动、冲撞。
结构及组成
本品由凝胶和容器组成,其中凝胶由远红外陶瓷粉、卡波姆、甘油、三乙醇胺、依地酸二钠、尼泊金甲酯钠、尼泊金乙酯钠、尼泊金丙酯钠、纯化水、矫味剂组成。
禁忌
1.皮肤破损、溃烂、感觉障碍、急性闭合性损伤、化脓性感染及急性期炎症患者、恶性肿瘤、活动性结核患者禁用。
2.具有原发性心、肝、肺、肾疾病及严重的心、肝、肺、肾衰竭的患者禁用。
3.出血及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4.使用前小面积试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5.过敏体质者请勿使用。
6.痛风性骨关节炎的急性红肿期禁用;扭伤急性期(24小时内)禁用。
生产许可证/备案凭证编号
吉药监械生产许20180008号
安全使用特别说明文字
1.本品外用,禁止口服。
2.请勿放置于儿童可接触的位置。
3.请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如遇包装破损,请勿使用。
4.每次使用后请拧紧,开封后请在30天内使用。
5.切勿接触口腔、眼睛等黏膜,如果不慎入眼,请用大量清水冲洗或及时就医。
6.偶有皮肤过敏者应及时停用,并用清水冲洗涂抹部位。
7.如有强烈灼烧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止使用,并将局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