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生产厂家名称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厂家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21号;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腾飞二路319号
成分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 0.3 克。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滑石粉、乙基纤维素、聚山梨酯 80。
注意事项
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 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主治疾病
减轻中度疼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感冒流感引起的发热
相互作用
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药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 12 小时止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