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阿昔洛韦或丙烯乙二醇过敏的患者。
成分
本品每克含阿昔洛韦10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甘油、羟乙酯、依地酸二钠、乙醇、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注意事项
1、本品不推荐用于粘膜,如口腔、眼部和阴道,因为可能会引起刺激。应特别注意避免外接触到眼睛。2、严重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如:AIDS患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考虑口服给药。对此类患者,在对任何感染进行治疗前应咨询医生。3、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4、涂药时需戴指套或手套。5、涂药部位如有灼热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需咨询医生。6、请将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不良反应
1、使用本品后,部分患者可能出现短暂的灼热或刺痛感。约5%的患者出现皮肤轻度干燥和鳞片样改变。少数患者曾有红斑和瘙痒的报告。2、使用后,罕有接触性皮炎的报告。局部使用阿昔洛韦,立即出现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的报告非常罕见。
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药理
药理作用:阿昔洛韦为合成的核苷类抗病毒药,能被病毒的胸腺嘧啶核苷激酶选择性地磷酸化,从而转化为单磷酸酯。后者受细胞酶的作用,再转化为二磷酸酯和三磷酸酯,阿昔洛韦三磷酸酯可干扰DNA的聚合酶,特别是能干扰疱疹病毒DNA酶,从而抑制病毒DNA的复制。体内和体外实验证明,阿昔洛韦对单纯性疱疹病毒Ⅰ型(HSV-1)、Ⅱ型(HSV-2)及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均有抑制作用。细胞培养结果表明,本品对抑制HSV-1病毒的作用最强、其次为HSV-2和VZV病毒。
毒理作用1、在大鼠和中国仓鼠,以肠胃外最大可耐受剂量(100mg/kg)未观察到染色体损害;在中国仓鼠,500mg/kg和1000mg/kg的阿昔洛韦有致畸变。在11项微生物和哺乳动物细胞实验中,9项未发现诱变性,2项哺乳动物细胞实验(人淋巴细胞、L5178Y小鼠淋巴细胞,体外)的诱变性和染色体损害结果阳性,但仅发生在阿昔洛韦血浆浓度至少在人局部用药血药水平的1000倍以上时。2、小鼠(450mg/kg/天,口服)、家兔(50mg/kg/天,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或在大鼠进行的标准试验(50mg/kg/天,皮下注射)显示,阿昔洛韦无致畸作用。在大鼠进行的不标准实验显示,当皮下给药剂量高达可致母鼠中毒时,可出现胎仔畸形,如头部、尾部畸形。在大鼠和小鼠的整个生命期,通过管饲给予本品450mg/kg,结果表明,小鼠和大鼠的最大血浆浓度分别为人用剂量水平的3-6倍和1-2倍,给药组和对照组发生肿瘤的动物数无统计学意义的显著差别,也不缩短肿瘤发生的潜伏期。
药物过量
因为阿昔洛韦经皮肤吸收有限,局部应用本品不太可能发生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药理作用:阿昔洛韦为合成的核苷类抗病毒药,能被病毒的胸腺嘧啶核苷激酶选择性地磷酸化,从而转化为单磷酸酯。后者受细胞酶的作用,再转化为二磷酸酯和三磷酸酯,阿昔洛韦三磷酸酯可干扰DNA的聚合酶,特别是能干扰疱疹病毒DNA酶,从而抑制病毒DNA的复制。体内和体外实验证明,阿昔洛韦对单纯性疱疹病毒Ⅰ型(HSV-1)、Ⅱ型(HSV-2)及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均有抑制作用。细胞培养结果表明,本品对抑制HSV-1病毒的作用最强、其次为HSV-2和VZV病毒。
毒理作用1、在大鼠和中国仓鼠,以肠胃外最大可耐受剂量(100mg/kg)未观察到染色体损害;在中国仓鼠,500mg/kg和1000mg/kg的阿昔洛韦有致畸变。在11项微生物和哺乳动物细胞实验中,9项未发现诱变性,2项哺乳动物细胞实验(人淋巴细胞、L5178Y小鼠淋巴细胞,体外)的诱变性和染色体损害结果阳性,但仅发生在阿昔洛韦血浆浓度至少在人局部用药血药水平的1000倍以上时。2、小鼠(450mg/kg/天,口服)、家兔(50mg/kg/天,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或在大鼠进行的标准试验(50mg/kg/天,皮下注射)显示,阿昔洛韦无致畸作用。在大鼠进行的不标准实验显示,当皮下给药剂量高达可致母鼠中毒时,可出现胎仔畸形,如头部、尾部畸形。在大鼠和小鼠的整个生命期,通过管饲给予本品450mg/kg,结果表明,小鼠和大鼠的最大血浆浓度分别为人用剂量水平的3-6倍和1-2倍,给药组和对照组发生肿瘤的动物数无统计学意义的显著差别,也不缩短肿瘤发生的潜伏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