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1.对本产品有效成份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3.严重心脏病、房室传导阻滞、高血压者忌用;4.乙醇中毒、肝病患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详见说明书)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棕色的粉末-味苦、甘。
成分
白芷、草乌(制)、独活、续断、牛膝、三七、防风、威灵仙、秦艽、川加皮、防己、海风藤、杜仲、土萆薢、何首乌、桑寄生、当归、骨碎补、红花、千年健、赤芍、桂枝、扑热息痛。
注意事项
本品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 0.1 g,对乙酰氨基酚成人常用量:一次 0.3~0.6 g,一日 2~3 次,或遵医嘱,日剂量不超过 2 g。与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品联合使用时,应注意计算对乙酰氨基酚的用量,避免药物过量。文献报道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大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及肝脏损害,甚至出现黄疸;可使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突然出现少尿,氮质血症等肾功能衰竭的表现。
本品组方药材制草乌中含乌头碱,应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用量,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
使用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可引起罕见的但致死性的皮肤不良反应,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Stevens Johson 综合征(SJS)、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或遵医嘱。
应注意对乙酰氨基酚对血糖、尿酸、肝生化检查、尿 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的影响。
应注意对乙酰氨基酚与合并用药的药物相互作用:
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其他抗痉药的患者,长期或超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时,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危险增加。
抗凝剂:大量或长期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减少凝血因子在肝内的合成,增强抗凝药的作用,故抗凝药的用量应根据凝血酶原时间进行调整。
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盐制剂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时(如每年累计用量到 1000 g,应用 3 年以上时),可明显增加肾毒性(包括肾乳头坏死、肾及膀胱癌瘤等)的危险。
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合用时,可因互相降低与葡萄糖醛酸的结合作用,使清除率降低、毒性增加,因此应避免同时应用。
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胃肠不适者或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应避免空腹或饮酒后服药。
本品不宜与含半夏、贝母、天花粉、瓜蒌、白及、白蔹等的中药同用。(详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痛、腹胀、腹痛、腹泻等。
精神及神经系统:头晕、头痛、麻木等。
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多汗等。
心血管系统:心悸、血压波动等。
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等。
其他:视觉异常等。(详见说明书)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儿童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不建议儿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