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 已知对格列齐特或其中某一种赋形剂、其它磺脲类、磺胺类药物过敏;
— 1型糖尿病;
— 糖尿病昏迷前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 严重肾或肝功能不全:对这些病例建议应用胰岛素;
— 应用咪康唑治疗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 哺乳期(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注意事项
低血糖:此药物治疗应建议用于有可能定时进餐(包括早餐)的患者,因为延迟进餐,食物不足或低碳水化合物,可使低血糖危险增加,所以定时摄食碳水化合物很重要。低血糖更可能发生于食用低热量食物,相当大量或长时间运动后,饮酒后或合并应用其他降糖药物之患者。
低血糖可发生于应用磺脲类药物后(参见[不良反应])。有些病例可以很严重且持续很长时间。可能需要住院,并且需葡萄糖滴注持续数天。
为了减少低血糖发作的危险,必须小心选择病人及所用的剂量以及对患者解释清楚低血糖的情况。
下列因素将促进低血糖的发生:
—患者拒绝合作或无能力合作(特别是老年人);
—营养不良,不按时进餐,忘记进餐,禁食或改变食物;
—运动和摄取碳水化合物二者间不平衡;
—肾功能不全;
—严重肝功能不全;
—格列齐特缓释片服用过量;
—某些内分泌疾病:甲状腺功能减低;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
—与某些其他的药物合并应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肾与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或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格列齐特之药代动力学和/或药效学可能发生改变。这些患者低血糖可能持续时间长,应进行适当的处理。
其他详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
低血糖:如同其它磺脲类药物,尤其在进餐间隔时间不规则,或少吃了1餐或数餐的情况下,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可能导致低血糖发生。
低血糖可有如下症状:头痛,极度饥饿,恶心,呕吐,倦怠,瞌睡,睡眠障碍,激动,攻击性行为,集中力和注意力下降,反应迟缓,抑郁,精神错乱,视觉及语言障碍,失语,震颤,不全性麻痹,感觉障碍,头晕,乏力感,自我控制丧失,谵妄,惊厥,呼吸表浅,心动徐缓,倦睡和意识丧失甚至昏迷至死亡。
另外,观察到肾上腺素能反调节症状:出汗,皮肤潮湿,焦虑,心动过速,高血压,心悸、心绞痛及心律失常。其他详见说明书。
老人注意事项
对65岁以上患者,格列齐特缓释片的服法按65岁以下患者相同治疗方案,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缺乏怀孕妇女使用格列齐特的临床资料,其它磺脲类药物的资料很少。
在动物中,格列齐特非致畸。为了减少在末控制糖尿病中先天性畸形的危险,在怀孕前必须控制糖尿病。
妊娠期间口服降糖药不适用,因此采用胰岛素作为糖尿病的继续治疗。建议从计划要怀孕的时候或发现怀孕的时候,将口服降糖药物改为用胰岛素治疗。
2.哺乳:缺乏格列齐特及其代谢物进入母乳的资料。考虑到新生儿低血糖危险性,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格列齐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