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对任何被确证有某些过敏症状特别是对某些药物过敏的病人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尤应注意。如使用本品后发生了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必要时采取急救办法。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3.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注意发生伪膜性胸炎的可能。4.本品应放到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5.临床检验值有时会出现库姆斯实验直接阳性,有时会出现尿糖假阳性。
主治疾病
用于金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不良反应
1.严重不良反应
(1) 休克、过敏反应(呼吸困难,全身潮红、浮肿等):给药时应注意观察,一旦发现即终止给药,并予适当的处置。
(2) 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损害:治疗时应定时检查,注意观察,一旦出现应停止给药并处理。
(3) 伪膜性肠炎伴血便:当腹痛、多次腹泻时,应终止给药并做适当处理。
(4) 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应立即停药并作处理。
(5) 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红血球增多等伴随的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时应停止给药,并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2.其它不良反应
(1) 过敏:发疹、荨麻疹、红斑、发热、淋巴结肿胀、关节痛等。
(2) 贫血、血小板减少、红细胞增多。
(3) 黄疸,AST、ALT、AKP升高。
(4) 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胸闷、食欲不振。
(5) 菌群失调。
(6) 维生素K、维生素B缺乏倾向。
(7) 其它:如头痛等。
贮藏
避光、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不超过20℃)保存。
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药理
药理研究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老人注意事项
口服吸收不良的患者、非经口营养患者、高龄者、全身状况不良患者,要慎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本药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
药物过量
过量服用头孢克洛会引起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泻,并会出现过敏等其他反应。过量处理:应和急救中心联系,按常规药物过量处理,可服用活性碳来减少消化道中的药物吸收,也可用血液透析来减少血液中的药物。
药物毒理
毒理研究
尚无本品的遗传毒性、致癌性和对生育力影响的研究资料。小鼠、大鼠和白鼬生殖毒性试验结果表明,在给药剂量达推荐人用最高剂量的3~5倍(按体表面积计算)时,未出现明显毒性反应,但是由于动物试验并不能完全对临床用药的结果进行预测,所以孕妇仅在确实需要时才能服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