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本品应该在早晨或晚间一个相对固定时间和食物同时服用,每天一次。应该整体服下避免掰开、压碎、咀嚼或泡于水中。初始治疗抑郁症对于多数患者,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天75mg,每天一次服药。对于某些首发患者,可能需要以每天37.5mg的剂量起始治疗4~7天。对于每天75mg治疗无效的患者,加量至最高每天225mg可能有效。建议加量时,以75mg为加量幅度,加量间隔4天以上。在临床研究中,允许在2周以上的时间进行药物的滴定,平均剂量约为每天140~180mg(见[临床试验])。目前尚缺乏超过每天225mg的临床安全有效性数据(见[注意事项] -用于有伴发疾病的患者)。广泛性焦虑障碍对于多数患者,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天75mg,每天一次服药。对于某些首发患者,可能需要以每天37.5mg的剂量起始治疗4~7天。对于每天75mg治疗无效的患者,加量至最高每天225mg可能有效。建议加量时,以75mg为加量幅度,加量间隔4天以上。从盐酸文拉法辛速释制剂换用缓释制剂当前应用盐酸文拉法辛速释制剂治疗的抑郁症患者可以换用每天治疗剂量几乎等同的缓释制剂,如服用37.5mg速释制剂每天两次,可换用75mg的缓释制剂每天一次。必要时需要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进行调整。特殊人群孕期后3个月的孕妇在孕7个月以后暴露于本品、其它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和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的新生儿,其需要呼吸支持、胃管喂养和延长住院等并发症的发生率增加(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期的后3个月使用本品时医生应仔细权衡利弊,需要考虑减量。肝功能不全患者肝硬化和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与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和O-去甲基文拉法辛(ODV)的清除半衰期延长、清除率下降(见[药代动力学]),对于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每天总剂量必须减少50%。对于有些患者,有必要将剂量减少50%以上。肝硬化患者的药物清除率有较大个体差异,建议个体化用药。肾功能不全患者肾功能不全患者(GFR=10~70 mL/min)与健康人相比,文拉法辛的清除率下降、文拉法辛和ODV的清除半衰期延长(见[药代动力学]),每天总剂量必须减少25%~50%。接受透析治疗的患者,每天总剂量必须减少50%。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药物清除率有较大个体差异,建议个体化用药。儿童尚无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数据。老年患者老年患者无需因为年龄调整剂量。然而如同用于抑郁症和广泛性焦虑障碍的其它药物,老年患者用药应谨慎,剂量应个体化,如果需要增加剂量,应仔细监测患者情况。维持治疗尚无肯定的临床研究证据表明本品治疗抑郁症和广泛性焦虑障碍时需要治疗多长时间。一般认为在抑郁症的急性期症状治疗有效后,需要继续服药巩固治疗数月或更长时间。在1项研究中,治疗8周有效的患者,随机分入安慰剂治疗组或与先前治疗剂量相同的治疗组(每天上午75、150或225 mg),维持治疗26周,试验结果证实了维持疗效。尚无肯定的临床研究证据表明本品维持治疗的剂量是否应等于初始治疗的有效剂量。在为期6个月的临床研究中显示对于广泛性焦虑障碍患者治疗有效。在治疗中应定期评估治疗有效的广泛性焦虑障碍患者继续用药的必要性。停药和本品、其它SNRIs和SSRIs停药相关的症状已有报告(见[注意事项])。当患者停药时应注意监测这些症状,建议逐渐减量,勿突然停药。如果使用文拉法辛超过6周,建议逐渐减量时间至少2周。如果在减药或停药过程中出现不能耐受的反应,可以考虑恢复至先前的处方剂量,之后可以再以更慢的速度减量。在本品的临床研究中常以每1周减少日剂量75mg逐渐减量。临床上可依据剂量、疗程和患者个体差异决定逐渐减量的时间。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换用至少停用MAOI 14天以后才能开始使用本品。至少停用本品7天以后才能开始MAOI的治疗(见[禁忌]和[注意事项] - 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