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低钠或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因服用大剂量利尿药),在使用缬沙坦开始治疗时,可能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因此,在使用本药前须纠正低钠或低血容量状况。如果发生低血压,须使患者仰卧,必要时用生理盐水静脉注射。短暂的低血压反应并不妨碍进一步治疗,因此一旦血压稳定便可进行继续治疗。 2、肝功能损伤患者:约70%的缬沙坦以原形从胆汁排除;缬沙坦不经生物转化,因而其全身性影响与肝功能低下无关,所以非胆道性或非胆汁瘀积形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而胆汁型肝硬化或胆道梗阻患者的缬沙坦清除率降低(AUCS较高),这些患者服用缬沙坦时应特别慎重。 3、肾功能损伤患者:由于缬沙坦肾清除率只占总血浆清除率的30%,故其全身性影响与肾功能之间没有关系,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后,敏感患者可能有肾功能改变。对于肾功能依赖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如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治疗,可能导致尿少症和/或进行性氮血症及(罕见)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因此,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应慎重用药。 12名因单侧肾动脉狭窄而致的肾性高血压患者短期服用缬沙坦,肾血流动力学、血肌酐或血尿素氮无明显变化。对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未进行长期使用缬沙坦的研究。由于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有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血尿素氮升高,故为安全起见,应注意监测患者的这些指标。 4、尚未发现致突变、致分裂或致癌作用。 5、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 6、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少见、轻微且为一过性。1、偶见轻度头痛、头晕、疲乏、腹痛、干咳,体位性血压改变少见.2、偶见血钾增高、中性粒细胞减少、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降低、血肌酐和转氨静增高3、有腹泻、鼻炎、咽炎、关节痛、恶心等不良反应报道
相互作用
本品与氨氯地平、阿替洛尔、西咪替丁、地高辛、呋塞米、格列本脲、氢氯噻嗪、吲哚美辛之间没有明显的相互作用。本品与阿替洛尔联合应用的降压效果高于两者单独使用 ,但与阿替洛尔单独用药相比不能进一步降低心率。与华法令联合应用本品药代动力学没有改变,华法令的抗凝作用也不受本品影响。与保钾利尿剂、钾制剂或含钾的盐代用品合用时,可使血钾升高。
药物药理
本品为血管紧张素II(AngII)受体AT拮抗剂。通过选择性阻断diu管紧张素1I与肾上腺和血管平滑肌等组织细胞AT受体的结合,抑制血管收缩和醛固酮分泌,产生降压作用。本品对T:受体的亲和力比对AT2受体约高0000倍。本品不影响缓激肽的作用和离子通道功能,也不与其他对心血管功能发挥重要调节作用的激素的受体结合。本品无致癌、致畸、致突变毒性,无生殖毒性。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用于儿童和青少年(18岁以下)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
老人注意事项
尽管服用缬沙坦后,对老年人的系统暴露浓度稍大于全身性影响多年轻人,但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药物毒理
本品为血管紧张素II(AngII)受体AT拮抗剂。通过选择性阻断diu管紧张素1I与肾上腺和血管平滑肌等组织细胞AT受体的结合,抑制血管收缩和醛固酮分泌,产生降压作用。本品对T:受体的亲和力比对AT2受体约高0000倍。本品不影响缓激肽的作用和离子通道功能,也不与其他对心血管功能发挥重要调节作用的激素的受体结合。本品无致癌、致畸、致突变毒性,无生殖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