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对对乙酰氨基酚(或称扑热息痛)或制剂中其他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生产厂家地址
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春路139号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异形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成分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65克。辅料为:粉状纤维素、淀粉、羟乙基纤维素、聚维酮、微晶纤维素、预胶化淀粉、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欧巴代和棕榈蜡。
注意事项
1.不推荐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
2.应整片服用,不得碾碎或者溶解后服用。
3.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持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5.因过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应严格按说明书使用,成人或儿童过量服用情况下无论是否出现不适症状,都应立即就医。服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6.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7.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8.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9.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10.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和含有酒精的饮料。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详见说明书
主治疾病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不良反应
1、偶见药热和粒细胞减少。
2、偶见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
3、文献报告与胃刺激有关的严重胃肠不良事件的年发生率约千分之2.1至千分之2.6。
4、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过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
(其他详见说明书)
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加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药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本品由速释层和缓释层两部分组成,口服后速释层中对乙酰氨基酚迅速溶出而被吸收,产生解热止痛作用,缓释层则缓慢释放对乙酰氨基酚,使作用持续8小时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