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辅料为:玉米淀粉、硬脂酸镁
注意事项
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1.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有报告在同一患者的身体不同器官系统同时发生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通常包括:肌腱炎,肌腱断裂,关节痛,肌痛,周围神经病变和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幻觉,焦虑,抑郁,失眠,严重头痛和错乱)。这些不良反应可发生在使用乳酸左氧氟沙星分散片后数小时至数周。任何年龄段的患者,之前没有相关风险因素,均有报告发生这些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
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1.严重的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
下述严重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已在【注意事项】中详细说明:肌腱炎和肌腱断裂、重症肌无力恶化、超敏反应、其他严重和有时致命的反应、肝毒性、中枢神经系统效应、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周围神经病、QT间期延长、儿科患者中的肌肉骨骼疾病、血糖紊乱、光敏感性/光毒性和耐药细菌产生。详见说明书
相互作用
本品与含镁或铝之抗酸剂、硫酸铝、金属阳离子(如铁)、含锌的多种维生素制剂等药物同时使用时将干扰胃肠道对本品的吸收,使该药在各系统内的浓度明显降低。因而,服用上述药物的时间应该在使用本品前或后至少 2 小时。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据以调整剂量。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可能引起血糖失调,包括高血糖及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药物药理
药理作用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细菌 DNA 旋转酶(细菌拓扑异构酶Ⅱ)的活性,阻碍细菌 DNA 的复制而达到抗菌作用。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氏菌属、枸椽酸杆菌、不动杆菌属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球菌等革兰阴性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
老人注意事项
高龄患者应慎用。一般采用1次100mg(1粒)、1日2次给药,并注意用药间隔。
药物过量
1.喹诺酮类药物过量时,可出现以下症状:恶心、呕吐、胃痛、胃灼热、腹泻、口渴、口腔炎、蹒跚、头晕、头痛、全身倦怠、麻木感、发冷、发热、锥体外系症状、兴奋、幻觉、抽搐、谵狂、小脑共济失调、颅内压升高(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症状)、代谢性酸中毒、血糖增高、GOT/GPT/AL-P增高、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加、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血尿、软骨/关节障碍、白内障、视力障碍、色觉异常或复视。2.急救措施及解毒药(1)洗胃;(2)吸附剂;活性碳(40~60g加水200ml口服);(3)泻药:硫酸镁(30g加水200ml),或其他缓泻药;(4)输液(加保肝药物);代谢性酸中毒给予碳酸氢钠注射液,尿碱化给予碳酸氢钠注射液,以增加本品由肾脏排泄;(5)强制利尿:给予呋喃苯氨酸注射液;(6)对症疗法:抽搐时应反复投以安定静脉注射液;(7)重症:可考虑进行血液透析。
药物毒理
毒理研究 重复给药毒性:大鼠连续 4 周经口给予本品剂量分别为 50、200、800 mg/kg,仅见 800 mg/kg 用药组动物出现中性白细胞的减少和骨髓 M/E 的上升;病理组织学可见肢关节表面出现轻度变性。猕猴经口给药 4 周,100 mg/kg 组动物出现流涎、腹泻、体重轻度减少和尿中 pH 降低。大鼠经口给药 26 周,80 和 320 mg/kg 剂量组动物也出现流涎、尿中 pH 升高。320 mg/kg 组动物的排粪量增加,盲肠粘膜的杯状细胞出现肿大。猕猴经口给药 26 周时,在 10、25、62.5 mg/kg 剂量下均未出现明显毒性反应。对关节软骨的影响:幼年和 3~4 周龄大鼠、4 月龄猎兔犬经口给药 7 天,大鼠在 300 mg/kg 以上、猎兔犬在 10 mg/kg 以上剂量时,出现关节软骨病变,并在幼、年轻猎兔犬中易发现关节毒性。13 月龄犬,经口给药 7 天,在 40 mg/kg 剂量时出现极轻度的关节毒性。但 18 月龄犬静脉注射 14 天,30 mg/kg 剂量时未出现关节毒性。生殖毒性:大鼠妊娠前、妊娠初期经口给药剂量达 360 mg/kg 时,对雌、雄动物的生殖能力和胎儿均未见影响。大鼠在器官形成期给药,剂量达 90 mg/kg 时,对胎儿和新生儿均无明显影响,家兔经口给药 50 mg/kg 时,未出现胚胎、胎儿致死以及胎儿生长迟缓作用,也未出现致畸作用。大鼠围产期、授乳期经口给药达 360 mg/kg 时,对动物的分娩、授乳以及出生儿均未见明显影响。光毒性:采用长波长紫外线(320-400nm)照射,以小鼠耳廓厚度变化为指标进行了光毒性研究,结果经口给药剂量达 200 mg/kg 时,未见明显异常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