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厂家地址
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
注意事项
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
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
经口给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 K 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
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
除试纸反应以外,对斑氏(Benedict)试剂、亚铁(Fehling)试剂、尿糖试药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主治疾病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副鼻窦炎。
不良反应
在总病例 12,879 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 294 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112 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 29 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 ALT 升高 78 例(0.61%),AST 升高 58 例(0.45%),嗜酸细胞增多 26 例(0.20%)。
严重不良反应:
休克:由于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 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 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疼、头疼、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的可能性,且有其他头孢类抗生素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肾功能障碍:由于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其他详见说明书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不超过 20 ℃ )干燥处保存。
相互作用
卡马西平:与本品合用时引起卡马西平水平升高,必须合用时应监测血浆中卡马西平浓度。
华法令和抗凝药物:与本品合用时增加凝血酶原时间。
药物药理
药理作用
本品为第三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对革兰氏阳性菌及阴性菌均具有抗菌活性,特别是对革兰氏阳性菌中的链球菌(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革兰氏阴性菌中的淋球菌、布兰汉氏球菌、大肠菌、克雷伯氏属、沙雷氏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等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其作用机制为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其作用点因细菌的种类而异,与青霉素结合蛋白(PBP)中的PBP1(1a,1b,1c)以及PBP3有较高亲和性。本品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具有较强稳定性。
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早产儿、新生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没有使用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仅在确实需要使用时使用本品;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从乳汁中分泌,必需使用时应暂停哺乳。
药物过量
洗胃,无特殊解毒药物,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不能有效将本品清除。
药物毒理
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SD大鼠在妊娠前和妊娠初期口服给药100~1000mg/kg,在器官形成期、围产期、哺乳期口服给药320~3200mg/kg,对大鼠生育力未见影响,未出现致畸作用,新生幼鼠的生长、发育和生殖能力也未发现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