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生产厂家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药谷二期工业园
成分
本品每粒含布洛芬0.3克。辅料为:空白丸芯、硬脂酸、聚维酮K30。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
主治疾病
轻至中度疼痛,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克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通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纳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