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1、对马来酸氟伏沙明或其他辅料过敏者禁用;
2、本品禁与单氨氧化酶抑制剂(MAOIs)联合应用,如果病人由服用单氨氧化酶抑制剂改服本品,治疗初期应注意:
如为不可逆转的单氨氧化酶抑制剂,至少应停药2周;
如为可逆转的单氨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可于停药后1天改服本品;
3、若停用本品治疗,在改用单氨氧化酶抑制剂之前至少应停药1周。
注意事项
1、抑郁症病人自身常有自杀倾向,常在症状明显改善前持续出现。
2、对肝或肾功能异常的病人,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偶见无已知肝功异常的患者服药后出现肝酶升高,且多伴临床症状。若出现此情况,应立即停药。
3、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可引发惊厥,但有癫痫史的患者应慎用,如惊厥发生应立即停用本品。
4、有报告应用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有皮肤粘膜异常出血,如淤斑和紫癜。同时应用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TCAs,阿斯匹林,NSAIDs等),以及有不正常出血史患者慎用。
5、马来酸氟伏沙明在临床上可引起轻微心律减慢(2~6次/分)。
6、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健康志愿者,每天服用本品3片,对驾驶或机器操作没有影响。但有报告表明,用药后可能会出现困倦,驾驶与操作机器者应注意。
不良反应
马来酸氟伏沙明治疗中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有时伴呕吐。服药2周后通常会消失。在对照的临床观察中出现的发生率大于1%或大于安慰剂组的其它不良反应报告有:
中枢神经系统—嗜睡、眩晕、头痛、失眠、紧张、激动、焦虑、震颤;
消化系统—便秘、厌食、消化不良、腹泻、腹部不适、口干、不适;
皮肤—多汗;
其它—无力、心悸、心动过速。
其它与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似,极个别报道有低钠血症,停用马来酸氟伏沙明,此情况逆转。一些患者可能由于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症引起。大部分病例为老年患者。
出血性疾病:见【注意事项】。
体重增加或减少偶有报道。
如马来酸氟伏沙明突然停药,下列症状偶有发生:头痛、恶心、头晕和焦虑。
上述症状有些可能因患者本身的抑郁症所致而不一定与药物相关。
儿童注意事项
因为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所以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常规用量与年轻患者相比无显著临床差异,然而,对老年患者调整剂量时,应缓慢增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繁殖实验未发现高剂量马来酸氟伏沙明对繁殖能力的损害及致畸作用。但通常孕期应慎服任何药物。马来酸氟伏沙明可少量排入乳汁,故哺乳期妇女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