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全身性真菌感染。已知对甲泼尼龙片,甲泼尼龙或任何一种辅料(参见【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禁止对在接受皮质类固醇免疫抑制剂量治疗的患者使用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相关禁忌症:特殊风险人群:对属于下列特殊风险人群的患者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同时参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儿童;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有精神病史者;有明显症状的某些感染性疾病,如结核病;或有明显症状的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波及眼部的疱疹及带状疱疹。
性状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片,一面为垂直“+”压痕,另一面为字母“MP”压痕,没有明显物理缺陷。
成分
化学名称:11β,17α,21-三羟基-6α-甲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分子式:C22H30O5,分子量:374.48。
注意事项
特殊风险人群:对属下列特殊风险人群的患者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尽可能缩短疗程。儿童:长期、每天分次给予糖皮质激素会抑制儿童生长,这种治疗只可用于非常严重的病情。应密切观察长期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婴儿和儿童的生长发育。隔日疗法通常可避免或减少这一副作用。进行长期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婴儿和儿童有颅内压增高的特殊风险。高 剂量的皮质类固醇可能导致儿童出现胰腺炎。老年:因为骨质疏松症的潜在风险增加以及水潴留的风险增加,并因而可能引起高血压,建议谨慎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老年人的长期治疗。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高血压病患者:使动脉高血压病情恶化。有精神病史患: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
免疫抑制剂作用/感染易感性增高:皮质类固醇可能会增加感染的易感性,可能掩盖感染的一些症状,而且在皮质类固醇的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新的感染。使用皮质类固醇可能会减弱抵抗力而无法使感染局限化。 在人体任何部位出现的,由包括病毒、细菌、真菌、原生动物或蠕虫生物体的任何一种病原 体引发的感染,可能与皮质类固醇的单独使用或者它与其它影响细胞或体液免疫、或者中性 粒细胞功能的免疫抑制剂的联合使用有关系。这些感染可能是轻度的,但也可以是严重的, 有时甚至是致命的。随着皮质类固醇剂量的增加,感染并发症的发生率也会增加。必须考虑 到进行适当抗生素治疗的可能性。正在服用抑制免疫系统药物的人比健康个体更容易患感染。例如,水痘和麻疹,对正在 使用皮质类固醇的未免疫性儿童或成人来说,会更加严重,甚至是致命的。服用皮质类固醇 的患者不可接种牛痘,也不可接受其它免疫措施,特别是大剂量服用的患者,因为有出现神 经系统并发症和抗体反应减弱的可能性。同样地,对于已知患有或怀疑患有寄生虫感染的患者,如类圆线虫(蛲虫)感染,可能 会导致类圆线虫高度感染及伴随广泛幼虫迁移的散播,常常伴有重度的小肠结肠炎和潜在致 命的革兰阴性菌败血症,应非常谨慎地使用皮质类固醇。禁止对正在接受皮质类固醇免疫抑制剂量治疗的患者使用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灭活疫 苗可能可用于正在接受皮质类固醇免疫抑制剂量治疗的患者,但是,这种疫苗的反应可能会 被减弱甚至无效。这表明,正在接受非皮质类固醇免疫抑制剂量治疗的患者可接受适用的免疫接种程序。其余详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
据国外文献报道:可能会观察到全身不良反应。尽管在很短期的治疗中极少发生,但仍应细心随访。这是类固醇疗法随访工作的一部分,并非仅限于某一特殊药品。糖皮质激素(如甲泼尼龙)可能的不良反应为:感染和侵染:掩盖感染(的症状)、潜在感染发作、机会性感染、腹膜炎†。†腹膜炎可能是穿孔、梗阻或胰腺炎等胃肠系统疾病的主要体征或症状(参见【注意事项】)。免疫系统异常:药物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反应和过敏样反应)、皮试反应抑制。内分泌系统异常:出现类库欣状态、垂体功能减退症、类固醇停药综合征、干扰垂体肾上腺轴功能。特别是在受到压力时,改变儿童的生长。代谢和营养障碍:代谢性酸中毒、钠潴留、液体潴留、低钾性碱中毒、葡萄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 或口服降糖药的需求增大、血脂异常、食欲增加(可导致体重增加)。相对于可的松或氢化 可的松,合成的衍生物(如甲泼尼龙)较少发生盐皮质激素作用。限钠、补钾的饮食可能是 必要的。硬膜外脂肪过多症、脂肪过多症。血液及淋巴系统异常:白细胞增多。精神异常:情感障碍(包括情绪不稳定、情绪低落、欣快、心理依赖、自杀意念)、精神病性异常(包 括躁狂、妄想、幻觉、精神分裂症[加重])、意识模糊状态、精神障碍、焦虑、人格改变、情 绪波动、行为异常、失眠、易激惹。神经系统异常:颅内压增高(伴有视乳头水肿[良性颅内高压])、惊厥、健忘、认知障碍、头晕、头痛。眼部异常:眼球突出、后囊下白内障,脉络膜视网膜病变、视物模糊(参阅【注意事项】)。长期应用糖 皮质激素可引起青光眼(可能累及视神经),并增加眼部继发真菌或病毒感染的机会。为防 止角膜穿孔,糖皮质激素应慎用于眼部单纯疱疹患者。心脏异常:易感人群中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心肌破裂、心律失常、高剂量引起的心动过速。血管异常:高血压、低血压、血栓性事件。呼吸系统、胸腔和纵隔异常:肺栓塞、呃逆。耳部和迷路异常:眩晕。胃肠系统异常:胃出血、肠穿孔、消化性溃疡(可能出现消化性溃疡穿孔和消化性溃疡出血)、胰腺炎、溃疡 性食管炎、食管炎、腹痛、腹胀、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肝胆异常:肝酶升高(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其余详见说明书。
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中有关内容。
老人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中有关内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动物研究表明,妊娠期间使用大剂量皮质类固醇可能会导致胎儿畸形。由于甲泼尼龙琥 珀酸钠对人类生殖的影响缺乏足够的研究,仅在仔细评价对母亲和胎儿的获益风险比后才可 在妊娠期使用本品。如妊娠期需停止皮质类固醇长期治疗(与其他长期治疗一样),应逐步停药(参见【用法用量】)。在某些情况下(如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替代治疗),如必要应继续治疗甚至增加剂量。皮质类固醇易穿过胎盘。一项回顾性研究发现,正在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母亲所生的 婴儿低出生体重的发生率增加。在人类中,低出生体重的风险似乎呈剂量依赖性,可以通过 降低皮质类固醇剂量降低此风险。尽管在子宫内接触过皮质类固醇的婴儿似乎极少出现新生 儿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但是对于那些母亲在妊娠期间接受过大剂量皮质类固醇的婴儿,应 仔细观察并且评估其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迹象。皮质类固醇对阵痛和分娩的影响尚不知晓。已经发现,怀孕期间接受过长期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母亲所生的婴儿在出生时患有白内障。哺乳:皮质类固醇随乳汁分泌。分布到母乳中的皮质类固醇可能会抑制哺乳期婴儿的生长并干扰其内源性糖皮质激素的生成。由于未获得关于人类使用糖皮质激素的充分研究,只有在仔 细评估母亲和婴儿的获益‑风险比之后,才能在哺乳期使用该药物。只有在仔细衡量皮质类固醇的益处与它对母亲、胚胎或胎儿的潜在风险之后,才可用 于孕妇、哺乳妇女或可能怀孕的妇女,必要时在医生监督下才能使用该药物。生育力:动物研究显示皮质类固醇会损害生育能力。(参见【药理毒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