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1.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生产厂家名称
GSK Consumer Healthcare SARL
生产厂家地址
Route de l`Etraz 1260 Nyon, Switzerland
成分
本品每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01g。辅料为:异丙基肉豆蔻酯、吐温60、硬脂醇、十六醇、十六烷基棕桐酸酯、司盘60、苯甲醇、氢氧化钠和水。
注意事项
1.仅供外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如果乳膏意外进入眼睛,擦掉并有流水彻底清洗眼睛。如果任何不适症状持续存在,请看医生。 3.孕妇慎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6.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使用本品时,不得在治疗区域使用其他药品。 13.16岁以下儿童,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不得让婴儿接触到他人治疗中的皮肤,包括乳房。 15.如果用药两周后,症状没有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6.接触患处后要洗手,不与他人合用毛巾或衣物,以避免感染扩散。 17.保持患处清洁并避免摩擦,经常清洗毛巾和衣物可以帮助治疗。 18.避免搔抓患处,因为可能要导致进一步的损伤,使愈合延慢或感染扩散。
不良反应
不常见的副反应(<1/10,>1/100):皮肤病损,皮肤不适,皮肤颜色变化,发红,烧热感,疼痛,用药部位疼痛,用药部位刺激。 ?罕见副反应(<1/100,>1/1000),皮肤干燥,湿疹。 如意外接触到眼睛,可能会眼睛产生刺激。 本品含有十六醇和硬脂醇,可能会导致局部皮肤反应,如,接触性皮炎。 ? 如果出现了下列任何可能提示过敏反应的症状,请停药并立即寻求医疗帮助。 呼吸或吞咽困难。 面部,唇,舌或咽喉肿胀。 皮肤严重瘙痒,并且伴有红色皮疹或隆起的结节性红斑。
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药理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药物毒理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