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