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对于药物任何成份过敏者(包括阿维A或其他辅料)或对其它维甲酸类药物过敏者均不
能使用本品。
本品具有高度致畸性,禁止用于妊娠妇女,育龄期妇女在服用本品前4周,在服药期间以及服药后3年内应严格避孕(见后)。
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禁用于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或慢性高血脂症的患者。
由于阿维A和四环素都能引起颅内压升高,禁止联合使用,且禁止使用四环素等抗生素
辅助治疗
有报告甲氨蝶呤和阿维A联合应用可使肝炎发生率上升,因此,本品也不能与甲氨蝶岭
联合应用。
由于存在维生素A过多症的风险,因此禁止阿维A与其他维甲酸或维生素A同时服用。
育龄期妇女也不能接受正在服用本品的患者的血液,服用药物的患者在服药期间以及停
药后三年内禁止献血。
由于本品含有葡萄糖,患有罕见的葡萄糖一半乳糖吸收障碍者不应服用此药。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阿维 A,
化学名称:全反式-9-(4-甲氧基-2,3,6-三甲基苯基)-3,7-二甲基-2,4,6,8-壬四烯酸。
注意事项
致畸性
阿维A对人体具有强致畸性,可诱发高概率严重且危及生命的出生缺陷。详见说明书。
主治疾病
严重银屑病 ,红皮病型银屑病,局限性泛发性脓疱型银屑病,严重角质异常
不良反应
大多数接受阿维A治疗的患者都有不良反应发生。阿维A的毒性剂量接近治疗剂量,并且大多数患者在剂量调整初期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当减小剂量或停止治疗后,这些不良反应是可逆的。详见说明书。
相互作用
该药不能与维生素A和其它维甲酸类药物同时使用,因为可导致维生素A过多症。
本品对香豆素类抗凝药(华法令)的蛋白结合率无影响。
本品与苯妥英同时使用可降低苯妥英的蛋白结合率。
甲氨蝶呤、四环素:见【禁忌】。
目前尚未观察到本品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如地高辛、甲氰咪胍、含雌激素和黄体酮的避孕药)。在健康志愿者进行的研究表明,阿维A与乙醇同时使用可导致阿维A酯形成。
这一现象在体外试验中也被证明。在最近的研究中,某些服用阿维A的患者也有阿维A酯的形成。在这一现象得到很好解释之前,必须考虑到阿维A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因此,在本品治疗结束后3年内要进行避孕,因为阿维A酯的半衰期约为120天。
药物药理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阿维A,是一种类似维甲酸的芳香族合成物质。在耐受性的临床前期试验中,未发现阿维A有致突变和致癌性,也未发现对肝脏的直接的毒性。在动物试验中,阿维A具有高度致畸性。
在对银屑病和角化异常性疾病进行的临床试验证实阿维A可使表皮细胞增生、分裂以及角质形成等正常化。而一般来讲其副作用是可耐受的。阿维A的作用纯粹是症状性的,其作用机理仍不十分清楚。
儿童注意事项
考虑到长期治疗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应慎重评估治疗的副作用和疗效的平衡。仅当其他疗法不能使用,且医生认为获益显著大于风险时,才能应用阿维A。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阿维A是强致畸的。在治疗期间或停止治疗后3年内可能妊娠的女性禁用。如果在妊娠前育龄期女性,男性和女性避孕或妊娠期间服用阿维A,无论服用多长时间或多大剂量,生下畸形婴儿的风险都特别高。
阿维A禁忌用于所有育龄期女性,除非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病人患有严重的角化障碍,对标准的治疗方法产生了抗药性。
(2)可以信任她能理解并遵从医生的指示。详见说明书。
药物过量
在急性用药过量时,必须立即停用本品,因为该药的急性毒性较低因此没有必要采取其它措施。用药过量的症状与急性维生素A过多症相同即头痛和眩晕。
药物毒理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阿维A,是一种类似维甲酸的芳香族合成物质。在耐受性的临床前期试验中,未发现阿维A有致突变和致癌性,也未发现对肝脏的直接的毒性。在动物试验中,阿维A具有高度致畸性。
在对银屑病和角化异常性疾病进行的临床试验证实阿维A可使表皮细胞增生、分裂以及角质形成等正常化。而一般来讲其副作用是可耐受的。阿维A的作用纯粹是症状性的,其作用机理仍不十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