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简介
保卫科成间于1986年,自2003年以来,在医院党委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随着医院的发展以及人事制度的改革,为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医院调整了保卫科负责人,对保卫科人员进行了公开竞聘上岗,科室重新编制为10人,科长张轼,主要负责科室全面工作,保卫干事9人,保安16人,山三名正式职工任队长,共分为三组,负责全院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以教育防范为主,把工作重点放在内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方面,坚持开展法制教育,提高职工、家属、病员的法制观念,执行各项政策法规,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自身形象,维护医院的声誉,做好院内的币常巡视以及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守卫,维护院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及时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指导和帮助各科室搞好"四防"工作,排查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实行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对要害部门,高精密贵重仪器部门和偏僻区域安装加固门窗以及监控系统。对重点部门要求夜间必须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坚守岗位。经常教育职工提高思想防范意识,贯彻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原则,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探视制度,保证医疗正常工作秩序。对财务科、住院处、收费处等涉及经济的部门,除配备必要的保险柜外,全部安装了防盗门窗及报警系统,夜间有人值班守护,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现金管理限额存放规定,将当天收入现金及时派车送存银行账户。对医院的重点部门,除按照规定要求上报公安分局管理要害部门的同位素、钻60放疗室、CT室、高压配电室、档案室,财务科、检验科(含血库、细菌室)、功能科、放射科、器械科(含氧气中心)、中西药库,总务科、锅炉房、库房等部门列为医院内部重点管理部门,建有要害部位档案,根据各自不同的业务特点制定丁严格的操作管理规定,对以上部门在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全院安全普查中,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贯彻《消防法》和消防安全工作,全院共有灭火器t47具,分布在各科室,消防监控室两处,设备配置齐全,标志明显,灭火器每年按时更换始终保持良好状态。治安保卫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人作法律、法规。2、开展经常性的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和意识。3、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4、预防和制止单位内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单位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单机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5、调解、疏导单位内部纠纷、帮助、教育本单位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教育本单位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处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执行人员。6、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单位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员,参与所在地区组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7、加强重点要害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保卫措施、防火灾、防盗措施、防爆炸、防破坏、防事故,防诈骗、防失窃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单位生产、生活、工作秩序正常进行。8、加强本单位以治安保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健全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充分发挥治保会作用下不断完善防群群治本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