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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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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隶属于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成立于2018年3月。伦理委员会委员共13人,分别由从事医药专业、非医药专业、法律专家以及独立于研究/试验单位之外的人员组成,另设伦理委员会专职秘书1名。伦理委员会下设有独立的办公室、档案室,办公设施齐备,能够满足伦理审查工作的需要。伦理委员会制定了完善的药物临床试验审查制度、伦理审查申请指南和SOP,并建立了初始培训及继续教育建立培训机制,所有伦理委员均经过GCP、伦理审查及相关法规知识的培训,从而保证本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能力达到GCP的规范要求。宗旨:通过对临床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促进生物医学研究达到科学和伦理的高标准,增强公众对临床研究的信任和支持。工作依据:《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赫尔辛基宣言》以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职责:履行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的职责;对申请人提交的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伦理问题进行独立、公正、公平和及时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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