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简介
【人力资源处工作制度】一、在院党委领导下,按照院党委部署,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组织安排人力资源工作范围内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拟定有关人事文件、会议纪要与记录。二、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评估医院的人力资源现状及发展趋势,收集和分析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制定医院的人才招聘、调配、培训、开发及发展计划。三、根据医院的岗位要求,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如刊登广告、参加人才交流会等从医院内部或外部选拔人才。人力资源的选拔应遵循平等就业、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等原则。四、负责人才梯队建设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工作,做好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五、做好岗位设置工作,遵循按需设岗、职数控制,结构优化、动态管理、岗位工资、岗变薪易的原则。六、负责保管职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工资报酬、职务升降、奖惩、接受培训和教育等方面的记录材料,为管理者在决策时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并协助办理相关部门对职工的政审和外调工作。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为调入人员和新招聘人员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和接收工作,并与有关业务科室一起负责岗前培训。八、负责职工的年度考核、鉴定、奖惩工作。九、按国家规定,办理全院工作人员的请假、销假、考勤统计审核,退休、退职等工作。十、负责全院职工的工资评定和调整,核发全院人员工资及卫生津贴,掌握福利的合理分配以及困难补助的审定。十一、负责全院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借阅、传递、整理等工作,主动向有关部门收集材料。十二、负责人事及劳资年报等各项报表上报工作。并负责处理对有关涉及人事和劳资等方面的来信、来访,负有调查、汇报、处理的责任。十三、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晋升工作,办理各类各级技术职称的设岗、评审及聘任工作。十四、执行劳动合同法,做好劳动合同签订、保管以及购买社会保险工作。十五、完成党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