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简介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人员组成主任委员:院长副主任委员:主管药学、医疗的副院长总药师、药学部负责人、医务科负责人委员:质管科、护理部、疾控科、医保管理科负责人,眼科医院、妇产医院、脑科病院、脑病中心(大差市院区)、心脏泛血管病院、心血管疾病中心(大差市院区)、肺科病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中心(大差市院区)、消化病院、消化疾病中心(大差市院区)、泌尿肾脏病院、肾脏泌尿疾病中心(大差市院区)、骨科病院、骨病中心(大差市院区)、风湿免疫病院、老年病中心、内分泌与代谢疾病中心、血液肿瘤中心、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中心、麻醉与围术期医学中心、急诊与重症病院、医美与整形病院、全科医学科、儿童保健中心、新生儿科、儿科(大差市院区)、儿科(航天城院区)负责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学部。办公室主任:药学部负责人成员:药学部药库组长、药品采购员,医务科专职干事1名(二)委员会职责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医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一)小组成员组长:主管药学的副院长副组长:主管医疗的副院长成员:医务科、疾控科、护理部负责人,药学部、肺科病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中心(大差市院区)、急诊与重症病院、血液肿瘤中心、感染性疾病科、临床检验中心负责人、相关专业临床药师(二)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及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3.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进行宣传教育。5.组织感染、药学、微生物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医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6.组织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