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简介
质管处是医院医疗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全院医疗质量实施科学的组织管理,检查、督促院方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与实施,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规定的各种卫生统计报表,以保障全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其工作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管理职能、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管理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以及医院的各项医疗规章制度与决议,负责布置、督促、检查执行情况。2.当好院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协助了解情况,提供卫生统计信息,为院领导的决策提供信息依据。3.在院长的领导下,制定医疗、医技等部门质量控制标准和病历质量的考核标准,制定并实施全院性的医疗质量改进计划,促进全院范围内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行政职能1.医疗质量的管理:制定全院性的医疗质量检查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检查结果进行反馈。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在医疗质量改进时参与协调临床、医技、护理等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2.病历质量管理:做好病历质量的检查、质量评价和反馈。并根据医院的规定给予适当的奖惩。3.利用科主任例会等,对医疗质量和病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督促科室落实整改。4.做好单病种疾病的质量控制。5.做好临床路径的管理工作。6.做好医院评审后的管理工作。7.负责病案室、统计室、图书室管理。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9.负责《丽水市临床医疗管理质控中心(含市病历质控中心)》的日常事务工作。服务职能1.受理院内各医疗科室的医疗质量、病历质量反馈,及时作出整改或送分管院长批示并及时反馈、处理。2.受理医疗文书文本的审核,并送采购中心进行采购。3.上级医疗行政机关有关指令的上报、传达或执行。4.院外兄弟单位的对口业务往来的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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