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简介
司法鉴定所(司法精神医学科)前身是经无锡市公、检、法、司、卫生批准成立的无锡市司法鉴定委员会,无锡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始于1990年1月,2006年5月经无锡市司法局审核,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隶属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十几年来,司法鉴定所在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依照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独立的鉴定原则,秉持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为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提供精神司法鉴定服务。近年来,每年完成鉴定600-1100余人次,其中兄弟省市法院、公安机关委托案件数十余例,一些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例均得到准确鉴定,无一例有效鉴定投诉,采信率超过98%,受到广泛好评。近几年来,科室连续获评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分会"优秀司法鉴定文书",3次获司法部"宋慈杯"二等奖、优秀奖,多次获省先进集体及省厅、市局优秀案例文书奖项。专科优势:鉴定设备齐全:设有专用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行政辅助室、质量监督室、档案室、接待室各1间,鉴定室2间,能进行头颅CT、脑电图、脑诱发电位、TCD、生化及多种心理测验检查。技术力量雄厚:拥有江苏省司法厅培训并批准的国家司法鉴定人20名,其中主任医师14名、副主任医师6名、博士4名、硕士6名,南医大兼职教授3名、硕士生导师5名,博士生导师导1名,以及内审员1名,专职负责日常事务管理人员3名。此外,还有由副主任医师、高年资主治和住院医师组成的鉴定人助理20余名。业务能力精湛:除参加省继续教育培训外,科室每年派遣10余名专家参加全国各地的司法鉴定学术交流、质量认证等相关培训学习,并选派相关人员到上海、深圳、广州、长沙等地专项进修司法鉴定,并在全国、省及湘雅司法鉴定高峰论坛进行专题讲座。科室成员发表司法鉴定专业论文10余篇,承担多项省级、市级科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