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简介
山东安康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是山东省较早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机构,1955年受政府委托率先在山东省开展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成立司法精神医学鉴定领导小组的联合通知》(鲁检发[1981]28号),于1981年成立了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委员会。2002年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注册了山东安康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成为面向全社会服务的独立司法鉴定机构。山东安康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技术力量雄厚,仪器设备精良,制度健全,鉴定规范在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工作中9年获"满意"结果。从事法医精神病鉴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38人,其中高级职称29人,博士2人,硕士13人。鉴定所下设行为能力鉴定室、伤残及其他鉴定室,从事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精神伤残、劳动能力等各类法医精神病鉴定工作。委托单位的来源遍及山东各地市和邻近省份,每年鉴定案例1000余例。山东安康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本着"公正、独立、科学、规范"的原则,为司法机关提供了科学依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很高的社会公信力,受到委托机关的高度评价。先后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司法鉴定所"、"全省十佳司法鉴定机构"称号,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联系电话:科主任办公室:0537-3165629科室办公室:0537-316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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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暂未收到患者赠送的锦旗锦旗表谢意,让爱永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