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简介
1999年12月9日,宜昌市优抚医院成为首批受理的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之一,医院成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管理小组(简称医保办),2006年10月16日,医院成立医保办,现有3名工作人员:一名医师,两名会计。结算业务设在门诊大楼一楼收费中心5号窗口。医保办具体工作内容:一、医保办在医院医保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基本医疗保险、县(市)区医保、农村合作医疗、商业保险的管理工作。二、根据各地医保、农合管理政策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参保人员就诊程序。三、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医保、农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做好医保、农合宣传、解释工作。四、负责沟通协调医院内部医保、农合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并对各科室医保、农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考核。五、定期检查医院医保、农合工作质量,确保医保、农合工作顺利进行。六、负责医保、农合慢性精神病人特殊门诊申报、审核工作。七、负责同城区医保、各县(市)区医保、合作医疗单位协议的签订工作和日常联系工作;做好上级各医保部门及定点医疗服务单位管理人员的检查接待工作。八、接待医保、农合相关问题的咨询及投诉,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及投诉。联系电话:0717-6330779、0717-6331833传真电话:0717-633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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