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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范围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年),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2010年)等法律法规,我院设立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我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的研究项目范围为: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四、伦理审查的费用:伦理审查费用由项目申办方收到受理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财务处,项目审查费用为5000元人民币。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开户行:农行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营业部账号:31040101040077982五、联系方式: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3-65373017联系人:段陈霞Email:5300429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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