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简介
一、基本情况介绍
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儿医院病案统计科在院领导及医务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设有病案收集组、整理组、编目组、复印服务组、统计组等五个专业组,负责病历的回收、登记、整理、装订、编目、归档、复印等工作。
目前,病案统计科年完成1.3万余份住院病历的收集、整理、编目、装订、入库等工作和三千余份病历的复印工作,与医疗、教学、科研工作进行着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着病案的价值,尽可能满足医、教、研的需求。
另外,病案科有专职统计人员按时完成市卫计委及区卫计委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内部的统计数据上报工作,为绩效考评提供了大量的统计信息,较好地配合了医院各项检查和科研进行疾病的检索统计工作。
随着医院建设的飞速发展,对病案管理工作的要求会不断提高,病案科会与临床科室、信息中心等全院各科室密切配合,努力改进、完善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加强信息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持续改进提高病案统计管理的工作水平。
二、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我院做如下规定:不论何方以何种理由复印病历,我院可为申请人复印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含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等病历资料。此内容外的其它主观病历资料一律不得复印。复印费标准:B5纸每张0.3元、B4纸每张0.6元、A4纸每张0.4元、A3纸每张0.7元。
三、复印病历需携带证件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驾驶本);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如户口薄、公安派出所、接到办事处等出具的证明);
(四)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工作证及工作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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