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简介
一、组织沿革
审计科成立于1985年。1986年,李承国任科长,工作人员1名。1989年,魏让任副科长。1999—2001年,梁福梅任副科长。2003年,胡亚洲任副科长,工作人员2名。2009年底预结算中心与审计科合并,胡亚洲任科长,郝慧仙任副科长,工作人员人员5名。
二、审计科工作制度
(一)、审计科履行下列职责:
1、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2、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3、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4、开展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参与单位招、投标活动及经济合同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6、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根据需要由审计具体内审或委托审计);
7、审计院所各项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8、开展资产购置、处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含临时工工资),奖金分配,福利发放,住房公积金提取、存入、发放等到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9、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10、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11、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实施;
12、其他审计事项。
(二)、审计科每年应当向院所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并实行年度审计报告制度,向院所职工代表大会提交报告。
(三)、审计科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院所主要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审计科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院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五)、审计科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六)、审计科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按照内审工作程序进行并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三、审计监督的范围
1、作为内部审计机关,只对一定范围内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卫生部关于《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法规,对医院科室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进行审计监督。
2、对医院建设项目、固定资产、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收支等情况的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
3、对独立核算科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年度财务报表等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计监督。
四、审计管理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制定了审计科工作制度、审计科科长职责、审计人员工作职责。确定了审计职权权限、审计规范、审计监督范围。加强了审计干部学习培训,培育了一支业务#,技术过硬的审计队伍。坚持"以骨干带全员、以重点带一般"的审计方针,狠抓"人、法、技"建设,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保证审计质量,使审计人员掌握更多的现代科学技术。
2、加强审计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审计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断开拓审计工作的新局面。
3、把好审计文书资料文字关,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