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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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简介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于2010年开始着手创建,医院为申报进行了组织建设。机构于2011年7月接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现场检查,通过检查考核。2013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2013年第52号),认定肿瘤、呼吸、神经内科、心血管、肾病专业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资格。2017年,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并且新增胸外科、骨科、神经外科、妇科、泌尿外科、麻醉、内分泌、消化内科、普通外科、中医内科(脑病),共有15个专业获得资质。同年,机构成立I期临床研究中心。

  2018年,我院完成国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获得备案号:械临机构备201800308,具备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资格,备案专业有:医疗美容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放射治疗、肾病学、消化内科、麻醉科、妇科、整形外科、烧伤外科、骨科、超声诊断、心电诊断、核医学、普通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病理科、心血管内科。

  2020年,我院完成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获得备案号:药临床机构备字2020000660,具备开展药物I~IV期临床试验及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资质,备案专业: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I期药物临床试验、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生物等效性试验、肿瘤、呼吸、神经内科、心血管、肾病、胸外科、骨科、神经外科、妇科、泌尿外科、麻醉、内分泌、消化内科、普通外科、中医内科。

  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下设机构办公室、临床试验药房、临床试验资料室。各临床专业科室的研究人员医术精湛、经验丰富,拥有本专业特有设备及必要的抢救重症监护病房,临床病源及病种能满足临床试验的需求,急救药物准备齐全,共有600多名研究人员通过了临床试验相关技术和GCP法规的培训和再培训。

  在临床试验工作中,我院研究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赫尔辛基宣言》开展工作,保证试验过程科学、规范,结果真实、可靠,充分保护受试者安全健康,维护他们隐私和尊严。并通过药物临床试验工作规范医疗行为,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科研水平,培养更为严谨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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