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简介
采购中心是医院一级职能科室,其工作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管理职能、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
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有关部门文件、精神、规定以及医院的各项决议、决定等,负责督促、检查物资采购的合法性、产品质量及使用的安全性等情况。
2.调查各部门的物资采购需求,编制合理的采购计划。
3.掌握和了解市场动态及价格信息,为医院领导决策物资采购时做好参谋和咨询服务工作。
4.保持与卫生行政部门、药监部门、政府采购部门等院外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协调与各科室的工作关系,不断提高执行力和管理水平。
行政职能
1.按上级有关部门及院部的规定要求,组织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采购财务报表,编制年度医院物资采购计划(除药品、大型医疗设备)。
2.拟定医院物资采购招标公告、标书制定、组织谈判、合同签订等工作。
3.管理医疗器械相关证件资料、招标文件资料等档案工作。
服务职能
1.负责受理医院各部门物资申购的审核与报批。
2.组织各类物资采购的招标、洽谈等工作。
3.落实并执行院部交给的各项物资采购工作(除大型医疗设备、药品外)。
4.负责设备仓库各类物资入库和验收工作。
5.负责设备仓库物资的保管(养)、出库、发放、盘点及物资在用帐登记等工作。
6.做好物资采购资金的结算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