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简介
华西第二医院纪检监察部(原纪检监察办)成立于2011年3月,是医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的办公机构,设有部门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在上级纪委和医院党委、纪委的领导下,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协助医院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纪检工作职责:
(一)安排和落实医院纪委日常工作。负责纪委、纪检监察部召开的各种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和记录工作;
(二)起草、审核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会议纪要、信息报送及其他有关文件和文字材料;保密工作的布置、检查,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案件的审查。对科室/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的审查。协助医院纪委做好各类信访举报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等监督执纪工作,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党组织的申诉。
(四)负责对失责领导干部问责。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医院党支部和科室/部门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五)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纪检监察方针政策教育,推动医院廉政文化建设。
(六)全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动态及信息收集工作,建设并维护更新医院纪检监察网页;
(七)积极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做好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压实责任,协调组织召开惩防工作会议,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执行会议决策。
(八)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结合年度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部门/科室任务,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开展监督检查。督查部门/科室和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促其按时完成任务。
(九)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调查研究,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结合医院实际提出加强科室/部门自我监督建议,督促科室/部门落实监督建议措施。
(十)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的业务学习和理论研究。
(十一)在医院党委和纪委领导下工作。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院党委、院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向医级纪委、党委报告工作。
二、监察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医院党群行政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临床医技科室及由医院任命和聘任的其他人员,以及院长指定需要监察的科室和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医院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监察对象正当行使职权;
(二)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三)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以及违反医院、学校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参与医院发生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廉政勤政教育;
(五)督促有关部门和科室制定本部门、本科室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参与医院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七)协助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开展有关工作;
(八)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应当由监察机构履行的其它职责;
(九)办理监察的日常事务,完成上级监察机关、有关领导部门和医院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