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简介
1. 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认真执行《医院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做坚决斗争。
2. 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无计划的开支,坚决杜绝,对于临时性的必须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 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进行月报、季报和年终决算,并向主管部门报送。
4. 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 凡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 原始凭证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以据报销,一切无签章的空白条,不能做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办理结帐和报销手续。
6. 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 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 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人员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办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指示处理。
9. 银行存款账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外借。
10. 每月、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资料,按归档的要求整理、立卷,及时装订成册,并按规定时间造册移交本院档案室。
11. 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预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的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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