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基础信息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州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是一所全额拨款的集妇幼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妇幼保健机构,主要围绕“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三大任务在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国家公共卫生重要体系之一。1990年被云南省卫生厅授予“文明妇幼保健单位”,1996年被国家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授予“爱婴医院”,1998年被云南省卫生厅授予“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2001年被云南省卫生厅授予全省首家地州级“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18年被云南省卫计委授予“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20年挂牌成立楚雄彝族自治州助产士培训基地。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占地面积5839平方米,建筑面积18800多平方米。截止2018年末,全院共有职工262人,其中在编职工79人,合同制职工172,返聘职工5人,见习人员6人。院内现设有职能科室7个(院办公室、院党办、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后勤科、公卫科),内设管理科室2个(感染管理科、质量控制管理科),8个业务科室(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孕产保健部、麻醉科、功能科、检验科、药剂科、信息统计科)。编制病床300张,实际开放病床105张。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州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承担着全州十县(市)医疗保健机构、115个乡镇卫生院和1062所村卫生室的妇幼保健业务技术督导和培训,承担着全州部分危急重症孕产妇、新生儿的治疗和抢救任务。自建院以来,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始终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紧紧围绕“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三大公共卫生职能任务,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社会保健工作,创新“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保健理念”,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 经过妇幼卫生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全州妇幼健康工作成效显著,妇幼健康工作多年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在认真履行妇幼保健基层技术指导工作基础上,我院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具有妇幼保健特色的服务项目,受到了广大妇女儿童的欢迎。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如今院内有设备齐全的手术室、临产室、新生儿监护室、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及母婴安全分娩的住院设施。成立全州首家产科重症监护病房(MICU),承担全州部分危急重症孕产妇的转诊救治工作。开设了多个妇、产、儿科特色门诊,如中彝医妇、儿科门诊、产前筛查、产科营养门诊、助产士门诊、产后中药熏蒸、产后康复门诊、儿童矮小门诊、儿童康复中心、儿童体检中心、0—3岁婴幼儿“智慧宝贝”亲子早教中心等。 可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妇科、产科常见多发病的门诊、住院诊疗及妇科、产科手术,如子宫切除术,新式剖宫产术等。设有新生儿病房,可开展新生儿常见多发病的诊疗,早产儿、足月低体重儿等危重病儿的抢救监护。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形势多样的妇幼保健服务项目,如新生儿游泳、扶触、产后康扶、儿童眼保健、口腔保健、儿童智力筛查、无痛、镇痛分娩、骨密度测定等,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2017年以来,我院开始了“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创建工作,通过全院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2018年8月,我院顺利通过生卫计委组织的等级保健院评审,成为全省首批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通过全院干部职工坚持不懈的努力,我院先后被国家卫生部、全国妇联、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表彰为全国卫生系统护理专业“巾帼文明岗”,被中国优生优育协会表彰为“中国优生优育先进集体奉献奖”,被省卫生厅表彰为“省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单位”、“降消”项目先进集体;被省妇联表彰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被州委、州人民政府表彰为“2005-2007年楚雄州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先进集体”、“2006-2008年社会扶贫先进集体”,被州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总支,被州人事局、州卫生局表彰为“九五”、“十.五”期间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1年被授予市级、州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院党总支被州委确定为州级党建示范点、州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2012年11月被州委表彰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集体,2012年7月被州委、州人民政府表彰为“十一五”期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4月被云南省卫生厅表彰为“妇幼健康计划”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6月州卫生局确定为“三优”单位创建示范点;2014年被州委授予州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5年11月被国家卫计委授予“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荣誉称号,2015年3月被云南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2016年6被州委授予“全州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