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对缬沙坦或者本品中其他任何赋形剂过敏者。 妊娠(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的用药数据。 不能在糖尿病患者合用本品与阿利吉仑。
注意事项
胎儿和新生儿: 在妊娠的中间三个月及最后三个月时应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能损伤胚胎的肾功能,增加胚胎和新生儿患病和死亡风险。可能导致羊水过少.肺发育不全、骨骼畸形。潜在的新生儿不良反应包括:颅骨发育不良、无尿、低血压、肾衰竭以及死亡。当发现妊娠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其他详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
包括2316名高血压患者的安慰剂与代文@对照试验中,代文@组的总不良事件(AE)发生率同安慰剂组的相似。 在一项使用320mg缬沙坦治疗的642名高血压患者进行的为期6个月的开放扩展试验中,不良事件的总发生率与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缬沙坦80mg、160mg。不良事件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其他详见说明书)
相互作用
已对本品与以下药物的相互作用进行了研究:西米替丁、华法令、呋噻米、地高辛、阿替洛尔、吲哚美辛、氢氯噻嗪、氨氯地平和格列本脲,没有发现明显的药物相互作用。 由于缬沙坦几乎不经过代谢,临床没有发现与诱导或抑制细胞色素P450系统的药物发生相互影响。 虽然缬沙坦大部分与血浆蛋白结合,但是体外实验没有发现它在这一水平与其他血浆蛋白结合药物(如双氯芬酸、呋塞米、华法令)发生相互作用。 钾:缬沙坦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阻滞剂、保钾利尿剂(如螺内脂、氨苯喋啶、阿米洛利)、钾补充剂、含钾的盐替代品或其他能增加血钾浓度的药物(肝素等)合用时,可导致血钾浓度升高和引起心力衰竭患者血清肌酐升高。因此.联合用药时需要注意监测血清钾。(其他详见说明书)
药物药理
药理作用 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的激活剂是血管紧张素是由血管紧张素|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作用下形成的。血管紧张素山与各种组织细胞膜上的特异受体结合。它有多种生理效应。包括直接或间接参与血压调节。血管紧张索1l是一种强力缩血管物质,具有直接的升压效应,同时还可促进钠的重吸收,刺激醛固酮分泌。(其他详见说明书)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用于儿童和青少年(18岁以下)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
老人注意事项
临床试验数据显示,老年人(≥65岁和≥75岁)服用缬沙坦后未观察到疗效或安全性的明显差异,但是,不能排除某些老年患者对本品可能更敏感。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育龄妇女:对于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医生在处方作用于RAAS的药物时应告知其该类药物在妊娠期的潜在风险。作为也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准备妊娠的妇女应禁用代文 妊娠:鉴于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的作用机制,不能排除本品对胎儿的危害。已经有报告表明:在妊娠第2个和第3个3个月时,子宫内给予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作用于RAAS的一种特定类别的药物)会给发育中的胎儿带来损伤,或者导致胎儿死亡。因此,与其它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相似,妊娠期妇女不应使用本品(见【禁忌】)。此外,在回顾性资料中有在妊娠第1个3个月时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存在先天缺陷的潜在性风险。已有孕妇无意中服用缬沙坦时,发生自然流产、羊水过少和新生儿肾功能不全的报告。所有在宫内曾与本品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治疗措施(如再水化),清除药物。哺乳:尚不清楚缬沙坦是否在人乳中排泄。由于缬沙坦在哺乳大鼠的乳汁中有排泄。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妇女。生育力:尚无信息表明代文影响人类生育力。大鼠研究未显示缬沙坦对生育力有影响(见【药理毒理】)。
药物过量
服用本品过量可能导致显著的低血压这可能会引起意识水平降低,循环衰竭和(或)休克。若服药时间不长,应该催吐治疗,否则常规治疗给予生理盐水静脉输注。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缬沙坦。
药物毒理
药理作用 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的激活剂是血管紧张素是由血管紧张素|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作用下形成的。血管紧张素山与各种组织细胞膜上的特异受体结合。它有多种生理效应。包括直接或间接参与血压调节。血管紧张索1l是一种强力缩血管物质,具有直接的升压效应,同时还可促进钠的重吸收,刺激醛固酮分泌。(其他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