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何辅料成分过敏者;
中晚期妊娠(妊娠的中间三个月和最后三个月期间)妇女(见【注意事项】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
严重肝功能受损患者;
不可在糖尿病或肾功能不全(肾小球滤过率(GRF)<60 ml/分钟/1.73m2)患者中同时使用本品和阿利吉仑
生产厂家名称
Boehringer Ingelheim Ellas A.E.
生产厂家地址
5th km Paiania-Markopoulo, Koropi Attiki, 19400, Greece
注意事项
1.胎儿或新生儿的患病率和病死率 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应用于妊娠妇女时可以导致胚胎或新生儿患病和死亡。全球 范围内关于服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的文献中已经报道了多项这类的案例。当发现妊娠 时.应立即停用本品片剂。 在妊娠的中间三个月及最末三个月时应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会导致胚胎和新 生儿损伤.包括低血压、新生儿颅骨发育不良、无尿.可逆性或不可逆性肾衰竭以及死亡。还有关 于羊水过少的报道.可能是由于胚胎肾脏功能降低所致。在这种情况下羊水过少会导致胚胎肢体挛 缩、颅脑面部畸形和肺脏发育不良。另外还有早产、宫内发育迟缓和动脉导管未闭.尚不明确这些 情况的发生是否与药物暴露有关。 仅限于妊娠最初三个月之内的宫内药物暴露的患者未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应当向胚胎和胎儿暴霣于 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的妊娠最初3个月患者告知大部分胎儿毒性的报道与妊娠中晚期药物暴 露有关。此外,如果患者已经妊娠或正在考虑妊娠的话.应当让患者立即停用本品。 罕见情况下(很可能低于千分之一次妊娠)会出现没有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替代方法。在这些 罕见情况下,应当向妊娠患者告知药物对其胎儿的潜在危害.同时应当进行连续超声波检査以评估 羊膜腔内环境。 如果观察到了羊水过少,应当停用本品’除非对于妊娠患者而言是抢救生命的治疗。根据妊娠周数 可以进行宫缩应激试验(CST)无应激试验NST或生物物理分析BPP)。但患者和医生应当知 道只有当胎儿受到不可逆损伤之后才会出现羊水过少。 对有子宫内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暴露史的婴儿应当密切观察低血压.少尿和离钾血症。如果出 现少尿,应当直接进行血压和肾脏灌注的支持。可能需要血浆置换或透析以逆转低血压和(或)肾 脏功能紊乱的替代治疗。 2.用于“降低心血管风睑"适应症时.首先考虑使用ACE抑制剂 替米沙坦在降低心血管风险的相关临床试验研究)结果并不能排除该药与ACE抑制剂相 比可能未能体现ACE抑制剂有意义的部分作用。因此.对于该适应症人群.首先考虑使用ACE抑制 剂,如仅因咳嗽不良反应而停药时。考虑在咳嗽缓解后重新尝试使用ACE抑制剂。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不良反应
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表明替米沙坦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为41.4%,安慰剂为43.9%。这些不良反应呈非剂量依赖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无关。以下所列的不良反应是从临床试验中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5788名高血压患者累计得到的。根据不良反应发生的机率分级如下:非常常见 (≥1/10) ;常见 (≥1/100,<1/10) ;少见 (≥1/1000,<1/100) ;罕见 (≥1/10000,<111000) ;非常罕见 (<1/10000)在每个频率组内,不良反应是按照严重程度的降序列出的。感染:常见:感染症状 (例如泌道感染,包括膀胱炎) 、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及鼻窦炎。精神系统:少见:焦虑。眼部:少见:视力异常。耳及前庭功能:少见:眩晕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相互作用
1.锂剂。锂剂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可引起可逆性的血锂水平升高和毒性反应。也有个别病例是锂剂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提起拮抗剂合用时引起的。因此,锂剂和本品合用须慎重。如需合用,则合用期间应监测血钾水平。 2.有些药物可影响血钾水平或引起高钾血症(如ACE抑制剂、保钾类利尿药、钾离子利尿药、钾离子补充剂、含钾的盐替代品、环胞菌素A或其它药物如肝素钠);如果本品需与这些药物合用,建议监测血钾水平。基于使用其它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药物的经验,本品与上述药物合用,可致血钾水平升高(参见注意事项)。3.药代动力学试验已经研究了本品与地高辛、华法林、氢氯噻嗪、格列苯脲、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氨氯地平等药物相互作用。可升高地高辛平均波谷谷血药浓度20%(个别病例升高39%),因此须监测地高辛血浆峰浓度。 4.本品可加强其它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效果。其它临床上有相互作用尚不能证实。 5.基于其药理学特性,下述药物可加强抗高血压药物包括替米沙坦的降压效果:巴氯芬、氨磷汀。另外,酒精、巴比妥类药物、镇静安眠药或抗抑郁剂可增强体位性低血压效应。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药物药理
替米沙坦是一种特异性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Ⅰ型)拮抗剂。替米沙坦替代血管紧张素Ⅱ受体与ATⅠ受体亚型(已知的血管紧张素Ⅱ作用位点)高亲和性结合。替米沙坦在ATⅠ受体位点无任何部位激动剂效应,替米沙坦选择性与ATⅠ受体结合,该结合作用持久。替米沙坦对其他受体(包括AT2和其它特征更少的AT受体)无亲和力。上述其它受体的功能尚未可知,由于替米沙坦导致血管紧张素Ⅱ水平增高,从而可能引起的受体过度刺激效应亦不可知。替米沙坦不抑制人体血浆肾素,亦不阻断离子通道。替米沙坦不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Ⅱ,该酶亦可降解缓激肽作用增强导致的不良反应。在人体给予80mg替米沙坦几乎可完全抑制血管紧张素Ⅱ引起的血压升高。抑制效应持续24小时,在48小时仍可测到。首剂替米沙坦后3小时内降压效应逐渐明显。在治疗开始后4周可获得最大降压效果,并可在长期治疗中维持。替米沙坦治疗如突然中断,数天后血压逐渐恢复到治疗前水平,而不出现反弹性高血压。在直接比较两种高血压药物的临床试验研究中,替米沙坦治疗组的患者干咳发生率显著低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组。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 18 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证据,故不推荐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高血压临床研究中所有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患者,有 551 名(19%)年龄在 65-74 岁之间,130 名(4%)年龄在 75 岁或以上水平。
这些患者与更年轻的患者相比,有效性和安全性不存在总体差异,而且其他报道的临床经验也没有发现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对药物反应存在差异,但不能排除部分老年患者的敏感性更高。
降低心血管风险研究(ONTARGET)中,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所有患者中,年龄为 ≥ 65-<75 的患者所占百分比为 42%,年龄 ≥ 75 岁患者占 15%。
这些患者与更年轻的患者相比,有效性和安全性不存在总体差异,而且其他报道的临床经验也没有发现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对药物反应存在差异,但不能排除部分老年患者的敏感性更高。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妇女
不推荐在妊娠最初三个月使用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见【注意事项】)。妊娠中期三个月及最后三个月是使用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的禁忌证(见【禁忌】和【注意事项】)。
关于替米沙坦在妊娠女性中的使用没有足够的数据。在动物中的研究表明有生殖毒性(见【药理毒理】)。
关于在妊娠最初三个月暴露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之后的致畸毒性目前还没有确切结论,但不能除外其风险有小幅度增加。虽然关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的风险没有流行病学对照数据,但该类药物存在有类似风险。
除非继续进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治疗被认为是必需的,否则计划妊娠的患者应当改用在妊娠中有确切使用安全性证据的降压替代治疗。明确诊断妊娠之后应当立即停用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治疗,应尽可能开始替代治疗。
在妊娠中期三个月和最后三个月暴露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治疗会导致人体胎儿毒性(肾功能下降、羊水过少、头颅钙化延迟)和新生儿毒性(肾衰竭、低血压、高血钾症)(见【药理毒理】)。
如果从妊娠中期三个月开始采用了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治疗,建议对肾功能和胎儿头颅进行超声波检查。在母亲已经服用过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的新生儿中,应当密切观察有无低血压(见【禁忌】和【注意事项】)。
哺乳期使用
目前还没有在哺乳期使用替米沙坦的相关信息,因此不推荐使用本品。拮抗剂的风险没有流行病学对照数据,但该类药物存在有类似风险。除非继续进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治疗被认为是必需的,否则计划妊娠的患者应当改用在妊娠中有确切使用安全性证据的降压替代治疗。
明确诊断妊娠之后应当立即停用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治疗,应尽可能开始替代治疗。
在妊娠中期三个月和最后三个月暴露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治疗会导致人体胎儿毒性(肾功能下降、羊水过少、头颅钙化延迟)和新生儿毒性(肾衰竭、低血压、高血钾症)(见【药理毒理】)。如果从妊娠中期三个月开始采用了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治疗,建议对肾功能和胎儿头颅进行超声波检查。
在母亲已经服用过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的新生儿中,应当密切观察有无低血压(见【禁忌】和【注意事项】)。
哺乳期使用
目前还没有在哺乳期使用替米沙坦的相关信息,因此不推荐使用本品。
药物过量
在人体中过量使用的数据有限。症状:替米沙坦过量时,最显著的临床表现是低血压和心动过速,心动过缓,血肌酐升高和急性肾功能衰竭也有报道。(详见说明书)
药物毒理
替米沙坦是一种特异性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Ⅰ型)拮抗剂。替米沙坦替代血管紧张素Ⅱ受体与ATⅠ受体亚型(已知的血管紧张素Ⅱ作用位点)高亲和性结合。替米沙坦在ATⅠ受体位点无任何部位激动剂效应,替米沙坦选择性与ATⅠ受体结合,该结合作用持久。替米沙坦对其他受体(包括AT2和其它特征更少的AT受体)无亲和力。上述其它受体的功能尚未可知,由于替米沙坦导致血管紧张素Ⅱ水平增高,从而可能引起的受体过度刺激效应亦不可知。替米沙坦不抑制人体血浆肾素,亦不阻断离子通道。替米沙坦不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Ⅱ,该酶亦可降解缓激肽作用增强导致的不良反应。在人体给予80mg替米沙坦几乎可完全抑制血管紧张素Ⅱ引起的血压升高。抑制效应持续24小时,在48小时仍可测到。首剂替米沙坦后3小时内降压效应逐渐明显。在治疗开始后4周可获得最大降压效果,并可在长期治疗中维持。替米沙坦治疗如突然中断,数天后血压逐渐恢复到治疗前水平,而不出现反弹性高血压。在直接比较两种高血压药物的临床试验研究中,替米沙坦治疗组的患者干咳发生率显著低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组。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