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对福辛普利、其他 ACE 抑制剂(例如在接受其他 ACE 抑制剂治疗期间发生血管性水
肿的患者)或本品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应禁止使用本品。
本品在妊娠中期和晚期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对于糖尿病或肾损害患者(GFR <60 mL/min/1.73 m2),禁止将 ACE 抑制剂与含有阿利
吉仑的药物合用。
注意事项
1. 类过敏反应及可能相关的反应:
头面部血管性水肿:
已观察到用 ACE 抑制剂包括福辛普利钠治疗的病人会出现血管性水肿,包括肢体、
脸、唇、粘膜、舌、声门或喉。如治疗中出现这样的症状,应停止治疗。如果血管性水
肿累及舌、声门或咽喉,可能会发生气道阻塞,可危及患者的生命。此时,应立即给予
紧急处理,方法包括(但并不仅限于)皮下注射 1:1000 肾上腺素溶液。累及面部、口
部粘膜、唇和四肢的水肿通常会随着福辛普利的停药而消失;有些患者可能会需要治疗。
据报告,接受 ACE 抑制剂的黑人患者中,血管性水肿的发生率高于非黑人患者。
肠内血管性水肿:
肠内血管性水肿罕见于服用 ACE 抑制剂的患者。这些患者出现了腹痛症状(伴或
不伴恶心或呕吐);一些患者既往没有面部血管性水肿的病史,C-1 酯酶水平正常。血
管性水肿的诊断方法包括腹部 CT 扫描或超声,或者在手术时进行诊断,同时,上述症
状通常在停用 ACE 抑制剂后消失。肠内血管性水肿应当被列入接受 ACE 抑制剂治疗期
间出现腹痛患者的鉴别诊断中。
类过敏症样反应:
近来临床观察显示接受 ACE 抑制剂治疗的病人在用高流量透析膜(如 AN69)进行血
液透析时有较高的类过敏反应发生率。因此,应该避免这类联合治疗。在用硫酸聚糖吸
收分离 LDL 时,也观察到类似的反应。据记录在脱敏治疗中(膜翅目毒素),与其他
ACE 抑制剂一样也有少数类过敏症样反应的例子。两名使用膜翅目毒液进行脱敏治疗
同时接受另一种 ACE 抑制剂(依那普利)治疗的患者持续发生了危及生命的类过敏反
应。在这两名患者中,这些反应可因暂时停用 ACE 抑制剂而避免,但是随着不经意的
再次给药,类过敏反应再次出现。因此,对接受此类脱敏治疗的患者,应慎用 ACE 抑
制剂。
2. 低血压:
在单纯高血压患者中,本品罕有引起低血压的报告。与其它 ACE 抑制剂一样,症
状性低血压最有可能发生在电解质丢失/低血容量的患者,例如接受大剂量利尿剂和/或
限盐患者,或者是接受肾脏透析的患者。在开始接受福辛普利治疗之前,应当纠正血容
量和/或盐耗竭。短暂性低血压反应并非进一步给药的禁忌,在补充盐和/或血容量之后,
均可以继续给药。
在伴或不伴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血管性高血压、肾透析、以及任何病因引起的水分和/或盐耗竭的病人,ACE 抑制剂治疗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低血
压,可能会伴有少尿或氮质血症
不良反应
在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试验中,已对本品在 2100 名以上患者中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价,
其中包括 400 例接受治疗一年及一年以上的患者。通常接受本品治疗后的不良事件均为
轻微和短暂。
1. 在高血压患者中的研究:
在以安慰剂为对照的临床试验中,633 例患者接受福辛普利治疗,通常治疗时间为
2 至 3 个月。福辛普利治疗组和安慰剂组中分别有 3.3%和 1.2%患者由于任何临床或实
验室相关不良事件而停药。在针对本品的临床试验期间,不良事件在老年人(≥65 岁)
中的发生率与年轻患者相似。
1) 以安慰剂为对照的高血压试验中的临床不良事件:
表 1 描述了发生率≥1%的无论是否与治疗相关的临床不良事件,括号内的数据为停止治
疗事件的发生率。福辛普利组、安慰剂组间无统计学差异。(表详见说明书)在下文中,按身体系统列出了在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福辛普利治疗的患者(N=516)中
的发生率在 0.4 至 1.0%(标注发生率者除外)且与治疗很可能或可能相关或关系不确
定的其他临床不良事件以及发生率更低的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事件。
全身:发热、体重增加、多汗
心血管:猝死、心跳呼吸骤停、休克(0.2%)、心律失常、周围性水肿、高血压、晕厥、
传导障碍
皮肤:瘙痒
内分泌/代谢:痛风,性功能障碍
胃肠道:食欲减退、口干、便秘、胃肠胀气
免疫:血管性水肿(0.2%)
肌肉骨骼:肌痛,肢体虚弱
神经/精神:脑梗死、短暂脑缺血发作(TIA)、抑郁、感觉异常、眩晕、行为异常、颤
动
呼吸系统:鼻炎、鼻窦炎、气管支气管炎,胸膜炎性胸痛
特殊感觉:视力模糊,味觉异常
泌尿生殖系统:排尿异常
上市后经验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天疱疮,大疱性类天疱疮(详见说明书)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不超过 20°C)干燥处保存。
相互作用
1. 补钾剂和保钾利尿剂:本品能减少由噻嗪类利尿剂诱发的血钾减少,保钾利尿剂(螺内
酯,阿米洛利,氨苯蝶啶及其他)或补钾剂可增加高钾血症的危险。因此如果同时应用
这类药物应该谨慎,需要经常监测病人的血清钾。
2. 抗酸药:抗酸药(例如氢氧化铝,氢氧化镁和西甲硅油)可能影响本品的吸收,本品和
抗酸药必须分开服用,至少相隔 2 小时。
3. 内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已有报告表明,吲哚美辛可能会降低其他 ACE 抑制剂的
降压效果,特别是在低肾素高血压的患者。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例如阿司匹林)和选
择性 COX-2 抑制剂可能具有类似的效应。一般应用本品和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阿司匹
林)不增加临床明显的不良反应。血容量不足(包括正接受利尿剂治疗)或肾功能不全
的老年患者合用 NSAID(包括选择性 COX-2 抑制剂)和 ACE 抑制剂(包括福辛普利)
可能会导致肾功能恶化,可能会致急性肾衰竭。这些通常是可逆的。接受福辛普利与
NSAID 治疗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肾功能。
4. 锂剂:与锂剂同时治疗时有血清锂的浓度升高和锂剂中毒风险增加的报告。本品和锂剂
联合应用时应当谨慎,同时推荐经常监测血清锂浓度。
5. 其它抗高血压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例如 β-受体阻滞剂、甲基多巴、钙离子拮抗剂和
利尿药合并使用可以增加抗高血压药效。
6. 利尿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尤其是刚开始利尿剂治疗的患者以及接受严格饮食限盐或
透析的患者,通常在本品首次给药后第一个小时内,可能会偶尔出现血压的突然下降。
7. 降糖药物:对于糖尿病患者,ACE 抑制剂(包括卡托普利)可增强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
(例如磺脲类药)的降血糖作用。
8. 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双重阻断:临床试验数据表明,与使用单一作用
于 RAAS 的药物相比,联用 ACE 抑制剂、血管紧张素 II 受体阻滞剂或阿利吉仑双重阻
断 RAAS 会伴有较高的不良事件发生率,例如低血压、高钾血症和肾功能降低(包括急
性肾衰竭)。
9. 单次或多次给药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研究中,福辛普利与下列药物联合应用时,不会改
变福辛普利拉的生物利用度:氯噻酮、硝苯地平、普萘洛尔、氢氯噻嗪、西咪替丁、甲
氧氯普胺、丙胺太林、地高辛及华法林。
在一项阿司匹林与本品合用的研究中,未结合的福辛普利拉的生物利用度未发生改变。
在本品与华法林的一项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研究中,华法林的生物利用度参数、蛋白结
合率以及抗凝血效应(用凝血酶原时间测量)无明显改变。第10页/共11页
10. 实验室检查的相互作用:使用碳吸收方法(例如用于地高辛的 Digi-Tab®放射免疫分析试
剂盒)进行分析后表明,福辛普利可能会导致血清地高辛假性低水平结果。其他试剂盒
例如使用抗体包被管法的 Coat-A-Count®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也可作为替代而使用。甲
状旁腺功能测定之前,本品治疗应中断数天。(详见说明书)
药物药理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系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在体内转变成具有药理活性的福辛普
利拉,后者能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降低血管紧张素II和醛固酮的浓度,使外周血管扩张,
血管阻力降低,而产生降压效应。
毒理尚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注意事项
现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暂不推荐用于儿童患者。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65-74 岁)不需降低剂量,然而,不能排除一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更高。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用药:
孕妇使用ACE抑制剂可出现胎儿和新生儿损害以及死亡。
与所有ACE抑制剂一样,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排除妊娠并在治疗期间避免妊娠,如果
病人计划怀孕必须停止本品治疗并用其他治疗替代。
服用ACE抑制剂的患者发现怀孕时,必须立即停用ACE抑制剂并告诉医生,讨论改变
治疗药物和后续处理方案。
哺乳期妇女用药:
福辛普利可分泌至乳汁中。由于本品对乳儿存在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故哺乳妇女禁
用本品。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有关本品用药过量的信息;治疗应当根据症状给予,且应为支持性治疗。过量
时,应停止本品治疗并严密观察患者。建议的措施包括诱导呕吐和/或洗胃;应监测血压,
同时使用已确定的方法纠正低血压,如发生低血压,则选择血容量扩张剂予以治疗。
福辛普利很难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而从身体中清除。
药物毒理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系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在体内转变成具有药理活性的福辛普
利拉,后者能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降低血管紧张素II和醛固酮的浓度,使外周血管扩张,
血管阻力降低,而产生降压效应。
毒理尚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