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慢性或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禁芬。辅料:微晶纤维素、羧甲淀粉钠、羟丙甲纤维素、二氧化硅、硬脂酸镁。
注意事项
仅在无法局部治疗的情况下才可口服本品治疗。
不建议用于体重小于20kg的儿童(详见【用法用量】)。
肝功能
无论患者是否有基础性肝脏疾病,都有患者在服用本品后发生肝功能衰竭的报道,且部分还导致了患者死亡或需要进行肝移植。
在大多数报告与使用本品有关的肝病病例中,患者原本就存在严重的系统疾病。在患有活动性或慢性肝病患者中,肝脏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或其结果可能会更差。如果出现肝损伤的生物化学或临床证据,应停止使用本品。
慢性或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本品。在处方本品前,必须进行肝功能检查,至少检查血清转移酶(ALT和AST)以获得基线值、比较治疗期间测得的数据。
本品在有或无肝病的患者中均都有可能产生肝毒性,因此,建议定期(4至6周)监测肝功能,如果肝功能检查结果升高,必须立即停用本品。非常罕见地出现严重肝衰竭的病例(部分导致患者死亡,或需要进行肝移植)。在大多数肝衰竭患者中,患者患有严重的基础疾病,其与特比萘芬摄入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确定。故在开具本品处方时,应告诫患者如出现原因不明的持续性恶心、食欲减退、疲劳、呕吐、右上腹疼痛或黄疸、尿液发黑或粪便颜色变浅的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具有这些症状的患者应该停药,并立即接受肝功能检查。详细请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
本品在临床试验中及上市期间观察到如下不良反应(详见表1)。
按MedDRA系统器官分类列出来自临床试验或上市后的药物不良反应(表1),在每个系统器官分类中,根据发生率对不良反应进行排列,最常见的排在最前,在每个发生率组中,按严重性降序排列。此外,每个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分类定义如下(CIOMSⅢ):
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以及非常罕见(<1/10,000)。来自于自发性报告和文献病例的其他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未知。详细请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