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厂家地址
邛崃市羊安镇羊安工业园区羊横四路22号
注意事项
如果患者出现肝功能不良的体征或提示性症状,如无法解释的恶心、厌食或疲倦、或黄疸、黑尿或无色粪便时,应当确认是否为肝源性的,并终止本品治疗(见不良反应)。在已有肝病的患者中进行的单剂量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盐酸特比萘芬的清除率降低 50%,在前瞻性的临床试验中未开张伴有慢性或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使用盐酸特比萘芬的研究,因此不做推荐。详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
出现频率估计:很常见 ≥ 10%,1% ≤ 常见 ≤ 10%,0.1% ≤ 不常见 ≤ 1%,0.01% ≤ 罕见<0.1%,非常罕见<0.01%。
一般而言,本品的耐受性好,副作用常为轻中度。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降低,消化不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微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骨骼肌反应(关节痛,肌痛)。详见说明书。
相互作用
依照体外研究和健康志愿者中进行研究的结果,特比萘芬由轻微的抑制或增加大多数经细胞色素 P450 系统代谢的药物的消除(如环孢素、特非那丁、三唑类、对甲苯磺酰基脲或口服避孕药)。详见说明书。
药物药理
特比萘芬是一个丙烯胺类药物,对于皮肤、发和甲的致病性真菌包括皮肤癣菌,如毛癣菌(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小孢子菌(如犬小孢子菌)、絮状表皮癣菌以及念珠菌属(如白念珠菌)和糠秕癣菌属的酵母菌均有广泛的抗真菌活性。对于酵母菌,根据军中的不同而具有杀菌效应或抑菌效应。详见说明书。
老人注意事项
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副作用。开处方时,应当考虑到这一年龄组患者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的可能性(见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胎儿毒性及生育能力动物实验研究表明,无副反应。由于妊娠妇女中的临床经验非常有限,在妊娠期间,如果服药的益处不能超过风险,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以分泌至乳汁中,音响口服本品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药物过量
已有少数药物过量(达到 5 g)的病例报告,发生了头痛、恶心,上腹痛及头晕。药物过量的推荐治疗是清除药物,主要是服用活性炭来治疗,根据需要可针对症状给于支持治疗。
药物毒理
特比萘芬是一个丙烯胺类药物,对于皮肤、发和甲的致病性真菌包括皮肤癣菌,如毛癣菌(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小孢子菌(如犬小孢子菌)、絮状表皮癣菌以及念珠菌属(如白念珠菌)和糠秕癣菌属的酵母菌均有广泛的抗真菌活性。对于酵母菌,根据军中的不同而具有杀菌效应或抑菌效应。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