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如果患者出现肝功能不良的体征或提示性症状,如无法解释的恶心、厌食或疲倦、或黄疸、黑尿或无色粪便时,应当确认是否为肝源性的,并终止本品治疗(见不良反应)。在已有肝病的患者中进行的单剂量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盐酸特比萘芬的清除率降低50%,在前瞻性的临床试验中未开张伴有慢性或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使用盐酸特比萘芬的研究,因此不做推荐。
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足50ml/分钟或血肌酐超过300μmol/L)应当服用正常剂量的一半。
体外研究表明特比萘芬抑制CYP2D6的代谢,因此,如果同时服用的药物的治疗窗较窄时,应该对接受主要由该酶代谢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β-阻滞剂、选择性5羟色胺在摄取抑制剂(SSRIs)、以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B型进行伴随治疗的患者进行监测。(见药物相互作用)。
不良反应
出现频率估计:很常见≥10%,1%≤常见≤10%,0.1%≤不常见≤1%,0.01%≤罕见<0.1%,非常罕见<0.01%。
一般而言,本品的耐受性好,副作用常为轻中度。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降低,消化不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微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骨骼肌反应(关节痛,肌痛)。
不常见:味觉紊乱,包括味觉丧失,常常在停药后数周可以恢复。
罕见:有报告与盐酸特比萘芬治疗有关的肝胆功能不良(实际为原发性胆汁淤积性的),包括非常罕见的肝衰竭(见注意事项)。
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严重的皮肤反应(如Steven-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和过敏性反应。如果有进行性的皮疹发生,应终止本品治疗。
非常罕见:已报告的由脱发、尽管病因关系尚未确定。
相互作用
体外研究和健康志愿者中进行研究的结果,特比萘芬由轻微的抑制或增加大多数经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的药物的消除(如环孢素、特非那丁、三唑类、对甲苯磺酰基脲或口服避孕药)。
但是,体外研究表明,特比萘芬抑制CYP2D6介导的代谢,这一体外试验的发现可能与那些主要由该酶代谢的化合物具有临床相关性,如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β-阻滞剂、选择性血清素再摄取抑制剂(SSRIs)、以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B型,如果他们也有较窄的治疗窗(见注意事项)。
在盐酸特比萘芬与口服避孕药合用的患者中,已报告有月经不调的病例发生,尽管其发生率仍然处于单独服用口服避孕药患者的发生率之内。另一方面,一些代谢诱导性药物(如利福平)可以加速特比萘芬的血浆清除率,另一些抑制细胞色素P450的药物(如西咪替丁)则可以抑制盐酸特比萘芬的血浆清除。如果有必要同时使用这些药物时,本品的剂量应作相应的调整。
药物药理
特比萘芬是一个丙烯胺类药物,对于皮肤、发和甲的致病性真菌包括皮肤癣菌,如毛癣菌(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小孢子菌(如犬小孢子菌)、絮状表皮癣菌以及念珠菌属(如白念珠菌)和糠秕癣菌属的酵母菌均有广泛的抗真菌活性。对于酵母菌,根据军中的不同而具有杀菌效应或抑菌效应。
特比萘芬特意地干扰真菌固醇生物合成的早期步骤,由此引起麦角固醇的缺乏以及角鲨烯在细胞内积聚,从而导致真菌细胞死亡。特比萘芬通过抑制真菌细胞膜上的角鲨烯环氧化酶来发挥作用。角鲨烯环氧化酶与细胞色素P450系统无关系。特比萘芬不影响激素或其他药物的代谢。
口服给药时,皮肤、发和甲中的药物浓度均可达到杀真菌活性的水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副作用。开处方时,应当考虑到这一年龄组患者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的可能性(见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胎儿毒性及生育能力动物实验研究表明,无副反应。由于妊娠妇女中的临床经验非常有限,在妊娠期间,如果服药的益处不能超过风险,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以分泌至乳汁中,音响口服本品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药物过量
已有少数药物过量(达到5g) 的病例报告,发生了头痛、恶心、上腹痛及头晕。
药物过量的推荐治疗是清除药物,主要是服用活性炭来治疗,根据需要可针对症状给予支持治疗。
药物毒理
特比萘芬是一个丙烯胺类药物,对于皮肤、发和甲的致病性真菌包括皮肤癣菌,如毛癣菌(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小孢子菌(如犬小孢子菌)、絮状表皮癣菌以及念珠菌属(如白念珠菌)和糠秕癣菌属的酵母菌均有广泛的抗真菌活性。对于酵母菌,根据军中的不同而具有杀菌效应或抑菌效应。
特比萘芬特意地干扰真菌固醇生物合成的早期步骤,由此引起麦角固醇的缺乏以及角鲨烯在细胞内积聚,从而导致真菌细胞死亡。特比萘芬通过抑制真菌细胞膜上的角鲨烯环氧化酶来发挥作用。角鲨烯环氧化酶与细胞色素P450系统无关系。特比萘芬不影响激素或其他药物的代谢。
口服给药时,皮肤、发和甲中的药物浓度均可达到杀真菌活性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