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已知对格列齐特或其中某一种赋形剂、其它磺脲类、磺胺类药物过敏;Ⅰ型糖尿病。糖尿病昏迷前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严重肾或肝功能不全:对这些病例建议应用胰岛素;应用咪康唑治疗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哺乳期(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注意事项
低血糖:此药物治疗应建议用于有可能定时进餐(包括早餐)的患者,因为延迟进餐,食物不足或低碳水化合物,可使低血糖危险增加,所以定时摄食碳水化合物很重要。低血糖更可能发生于食用低热量食物,相当大量或长时间运动后,饮酒后或合并应用其他降糖药物之患者。低血糖可发生于应用磺脲类药物后(参见【不良反应】)。有些病例可以很严重且持续很长时间。可能需要住院,并且葡萄糖滴注持续数天。详见说明书
主治疾病
饮食运动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型)
不良反应
低血糖:如同其它磺脲类药物,尤其在进餐间隔时间不规则,或少吃了一餐或数餐的情况下,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可能导致低血糖发生。低血糖可有如下症状:头痛、极度饥饿,恶心,呕吐,倦怠,倦睡,睡眠障碍,激动,攻击性行为,集中力和注意力下降,反应迟缓,抑郁,精神错乱,视觉及语言障碍,失语,震颤,轻瘫,感觉障碍,头晕,乏力感,自我控制丧失,谵妄,惊厥,呼吸表浅,心动徐缓,倦睡和意识丧失甚至昏迷至死亡。详见说明书。
相互作用
1.以下药品可能会增加低血糖的危险:禁止联合应用:双氯苯咪唑(全身途径,口服凝胶):增加降糖作用并可能会出现低血糖症状,甚至昏迷。不推荐联合应用:保泰松(全身途径):增加磺脲类药物的降糖效应(取代它们与血浆蛋白的结合/或减少它们的排出)。最好使用一种不同的消炎药剂,否则,需警告患者并强调自我监测的重要性:在与消炎药剂一同使用时,有必要在消炎药治疗期间和治疗后调整药物剂量。酒精:增加低血糖反应(通过抑制代偿性反应),同时具有低血糖昏迷发作的潜在的危险。避免酒精或含有酒精的药物。联合应用需谨慎:降血糖效应可能增强,低血糖可能发生在与以下药物合用时的一些情况下:其它降血糖药物(胰岛素,阿卡波糖,双胍类),β-受体阻滞剂,氟康唑,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卡托普利、伊那普利),H2-受体拮抗剂,MAOIs,磺胺类,非甾体抗炎药。详见说明书
药物药理
药理作用:格列齐特是一种磺脲类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结构中含有氮杂环,因而具有不同于其它磺脲类药物的特点。格列齐特通过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降低血糖水平,显著增加餐后胰岛素和 C-肽分泌水平,疗效持续至治疗二年以上。除了这些代谢性质外,格列齐特还有一些血液生化特性。详见说明书
老人注意事项
对 65 岁以上患者,格列齐特缓释片的服法按 65 岁以下患者相同治疗方案,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 缺乏怀孕妇女使用格列齐特的临床资料,其它磺脲类药物的资料很少。在动物中,格列齐特非致畸。为了减少在未控制糖尿病中先天性畸形的危险,在怀孕前必须控制糖尿病。妊娠期间口服降糖药不适用,因此采用胰岛素作为糖尿病的继续治疗。建议从计划要怀孕的时候或发现怀孕的时候,将口服降糖药物改为用胰岛素治疗。哺乳 缺乏格列齐特及其代谢物进入母乳的资料。考虑到新生儿低血糖危险性,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格列齐特。
药物过量
磺脲类药物过量可产生低血糖。中度低血糖症状,无意识丧失或神经系统体症者,必须以摄取碳水化合物,调整剂量和/或改变饮食来完全纠正之,医师应继续严密监护直至患者已脱离危险。严重的低血糖反应出现昏迷,惊厥,或可能出现其它的神经功能障碍,应作为内科急诊处理,患者需立即入院治疗。如诊断或怀疑低血糖昏迷,应给患者快速静脉注射 50 ml 高浓度(20-30%)葡萄糖溶液,随后持续滴注浓度相对较低的葡萄糖溶液(10%),注入速度以维持血糖浓度在 1 g/L 以上为准。医师应密切监护患者,根据患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加强监护。由于格列齐特与蛋白质结合牢固,透析对这些患者无用。
药物毒理
药理作用:格列齐特是一种磺脲类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结构中含有氮杂环,因而具有不同于其它磺脲类药物的特点。格列齐特通过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降低血糖水平,显著增加餐后胰岛素和 C-肽分泌水平,疗效持续至治疗二年以上。除了这些代谢性质外,格列齐特还有一些血液生化特性。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