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前,必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皮试液浓度为1ml 500单位,皮内注射0.1ml, 阳性反应者禁用。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也可能对青霉胺或头孢菌素过敏。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3)下列情况应慎用:①病人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②老年人可能须调整剂 量;③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4)对诊断的干扰:①应用本品期间,以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用葡萄糖酶法则不 受影响;②多数青霉素类的应用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5)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6)治疗链球菌感染时疗程需10日,治疗结束后宜作细菌培养,以确定链球菌是否已清除。
(7)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 清试验一次。
不良反应
1.常见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及黑毛舌。
2.过敏反应: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荨麻疹及其他血清病样反应、喉水肿、药物热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
3.二重感染: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念珠菌感染(舌苔呈棕色甚至黑色)。
4.少见溶血性贫血、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神经毒性和肾毒性等。
贮藏
遮光,密封,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故孕妇慎用。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